日前,海南省发布《海南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指出,海南要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创新光伏发电商业模式和设计方法,坚持集中和分布式并重,以分布式为主,“十三五”期间,新增太阳能发电100万千瓦,其中新增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0万千瓦。综合统筹工业园区、户籍人口、光伏扶贫、电网消纳能力等因素,分解屋顶太阳能光伏发电鼓励性指标到各市县,重点推进公共机构太阳能屋顶发电。全面建设“互联网+”智慧能源,在海口、三亚、琼海等城市新建住宅区试点建设智能微网,提高新能源就地消化能力。试点开发利用海洋能、地热能,示范建设绿色低碳海岛独立能源系统。至2020年,新增生物质能利用量30万吨标准煤。
文件还对海南省“十三五”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各市县建设规模进行了指标分解,如下图所示:
海南省“十三五”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各市县鼓励性指标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