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取暖是收集利用太阳辐射能并转化为热能、电能用于取暖的技术,是一种清洁能源取暖方式。
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为更好地配合农村当前进行的“双代”(气代煤、电代煤)工作,现就我省农村地区开展太阳能取暖试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
对“太阳能光伏+”取暖技术,主要采用“银行贷款+”、企业出资等模式;对“太阳能光热+”取暖技术,主要采用政府补贴+农户出资等模式。
省级财政在现有光伏上网电价(承德、张家口、唐山、秦皇岛二类地区为0.65元/千瓦时,其他三类地区为0.75元/千瓦时)的基础上补贴0.2元/千瓦时,即上网电价为二类地区0.85元/千瓦时,三类地区0.95元/千瓦时。
河北省农村地区太阳能取暖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近年来,针对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大气污染防治任务更加艰巨的实际情况,我省在清洁能源利用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与调整能源结构、改善环境质量的迫切要求,与广大农村地区人民群众改善生活条件的迫切期望,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为了多方探索清洁能源取暖路径,破解目前能源供应紧张的难题,决定在农村地区进一步实践新的清洁能源取暖工作。
太阳能取暖是收集利用太阳辐射能并转化为热能、电能用于取暖的技术,是一种清洁能源取暖方式。我省属于太阳能资源较为丰富的省份,张家口、承德为太阳能资源二类地区,其他为三类地区,具有开展太阳能取暖工作的良好基础。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为更好地配合农村当前进行的“双代”(气代煤、电代煤)工作,现就我省农村地区开展太阳能取暖试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为契机,以促进节能减排、改善环境质量、提升广大农民生活水平、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科技引领、政策支持、市场推动、试点带动、有序推进;优选科学适用的“太阳能光伏+”和“太阳能光热+”取暖技术,实行便民高效的建设方式和永续发展的运维方式,尽快完成一批可建设、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广大农民满意的太阳能取暖试点,引导广大农村地区规模化推进太阳能取暖,为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