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峰表示,目前,补贴资金皆有出处、可收取,亦可发放,但是问题在于发放过程过于繁琐,行政效率低下。国家批准交由两大电网公司向用户每度电收取0.015元新能源电价附加,但是其发放过程至少需要18个月,甚至某些企业的补贴发放已近拖至3年。
新能源补贴,先由地方收齐交由地方电网,然后交由地方财政,地方财政收齐后交中央财政,中央财政收齐后发文能源局,即可发放补贴;能源局接到文件批准,除分布式外,要求每一个发电商核准发电量并上报某机构,而“该机构和电力系统没有任何关系 ”,不能有效核准发电量,即交由地方电网核准上报,一收一发,至少需要18个月,未发放补贴金已占到某些光伏企业现金收入的60%。
此外,李俊峰表示,此前,某副总理在发改委任职期间协调此事时表示,新能源补贴,可交由当地电网,按照价格法,一次结清即可。
责任编辑:solar_rob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