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二程镇易地扶贫搬迁后扶分布式薄膜光伏发电项目,已由红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红安县二程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扶贫国家后扶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二程镇易地扶贫搬迁后扶分布式薄膜光伏发电项目
二、招标编号:HAC2018014
三、招标内容:
1、 项目概况:二程镇易地扶贫搬迁后扶分布式薄膜光伏发电项目
2、 工期:90日历天。
3、 招标范围:包括薄膜光伏电站所有设备及附属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验收、并网发电、质保期内全包维保服务等全过程的“交钥匙”工程。
4、 质量要求:投标人投标产品必须为质量合格的品牌产品,符合行业标准以及国家质量管理规定等。
5、 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为3年(逆变器质保5年、光伏组件质保10年)。质保期自光伏电站验收合格并网发电日开始计算,中标人在质保期内承担维保服务。维保服务指除日常保养或用户人为造成设备损坏或不可抗力造成设备损坏用户负责外,其他全部运行维护责任由中标企业负责。
四、项目预算及货物需求:约270万元,货物需求附后.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是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2、投标人或投标人产品供应商必须在光伏工程的设计、制造、安装、运维等方面具有系统集成的实施经验和能力,投标薄膜产品弱光发电性能好,有领先的技术优势。投标人所提供的光伏组件须通过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的薄膜光伏组件产品。组件转化效率不得低于10%。
3.投标人或投标人产品在近两年内(2016年1月至今)具有薄膜光伏发电项目类似业绩。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5、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合法经营。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日期:2018年2月1日起至2018年2月7日共5个工作日。
七、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8年3月1日上午8:00—9:00时(北京时间)
联系人: 陈 涛
电 话: 13131255793 0312-2338679
传 真:0312-2338679
邮 箱:chentaozhaobiao@sina.cn
备注:报名单位请提前打电话联系,获取备案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