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关于清洁取暖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全省取暖清洁化水平,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气化辽宁”“电化辽宁”工作要求,以保障全省广大群众温暖过冬、减少雾霾天气为立足点,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尽可能利用清洁能源,加快提高清洁取暖比重,构建节约、高效、协调、适用的清洁取暖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清洁替代,安全发展。在确保民生取暖安全的前提下,以清洁化为目标,尽可能利用天然气、电、地热、生物质、太阳能、工业余热、核能等清洁能源取暖,替代城镇和乡村地区取暖用散烧煤,构建规模合理、安全可靠的热力供应系统。
2.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可行。立足本地资源禀赋、经济能力、基础设施等条件及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在居民可承受的情况下,因地制宜、因能制宜,采取适合的清洁取暖策略,优先选取符合居民消费理念的供暖方式。
3.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充分调动企业和用户的积极性,强化企业在清洁取暖领域的主体地位。发挥政府在清洁取暖中的推动作用,主导取暖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制定价格调节政策,构建科学高效的政府推动责任体系。
4.坚持全面推进,重点先行。在全省城镇中心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全面推进清洁取暖。统筹大气污染防治紧迫性、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在城镇中心区,以及经济条件和基础设施较好的郊区、农村地区优先推进。
(三)主要目标。
按照由城镇到农村分层次全面推进的总体思路,加快提高清洁取暖比重。城镇优先发展集中供暖,集中供暖难以覆盖的,加快实施各类分散式清洁取暖。农村地区优先利用地热、生物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取暖,有条件的地区发展天然气或电供暖,适当扩大集中供暖延伸覆盖范围。不能通过清洁取暖替代散烧煤取暖的,重点利用“洁净型煤+环保炊具”的模式替代散烧煤取暖。力争2020年,全省清洁取暖率达到7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发展天然气供暖。
城镇优先发展天然气供暖。加快城镇配套天然气管网建设,优先发展天然气供暖。适度发展天然气热电联产,鼓励对既有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实施天然气替代。在具有稳定冷热电需求的楼宇或建筑群,大力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加大现有燃煤锅炉天然气置换力度,积极推进新建取暖设施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在热网未覆盖的楼房小区,支持推广天然气锅炉集中供暖,对城中村、城郊村等分散用户,鼓励安装燃气壁挂炉取暖。
农村地区积极推广天然气取暖。根据农村经济发展速度、经济承受能力和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以盘锦市为重点,在具备管道天然气、LNG、CNG供气条件地区率先实施天然气“村村通”,积极推广燃气壁挂炉。(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各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