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行将结束,我国光伏行业以雄健的笔风书写了关于一个新能源的故事,在这一年,光伏产业就像它依存的太阳一般,光芒万丈。但与此同时,在平价上网前夕,光伏市场竞争正在加剧,行业整合正在进行,企业面临生死挑战。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故事。在这煦烂的2017年,关于光伏的故事有很多,既有跌宕起伏,也有一路高歌;既有危机四伏,也有联合新生;既有滑稽闹剧,也有厚积薄发。
年末之际,OFweek太阳能光伏网精心推出2017年太阳能光伏行业的十大新闻事件,以飨读者。
一、可再生能源“十三五”规划:下发未来四年光伏电站计划指标
2017年,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与意见一同下发的还有具体到各省的十三五期间的光伏电站计划指标。
根据意见,从2017年至2020年,光伏电站的新增计划装机规模为5450万千瓦,领跑技术基地新增规模为3200万千瓦,两者合计的年均新增装机规模将超过21GW。
就指导意见来看,上述新增规模对应的仅是地面电站的计划指标,并不包括不限建设规模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村级扶贫电站以及跨省跨区输电通道配套建设的光伏电站。
另外,北京、天津、上海、福建、重庆、西藏、海南等7个省(区、市),可以自行管理本区域“十三五”时期光伏电站建设规模,根据本地区能源规划、市场消纳等条件有序建设,也并不受上述规划规模限制。而甘肃、新疆(含兵团)、宁夏目前弃光限电严重,暂不安排2017-2020年新增建设规模,待弃光限电情况明显好转后另行研究确定。
意见还要求,各省(区、市)2017年度新增建设规模优先建设光伏扶贫电站,不再单独下达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规模;河北、山东、河南、江西、湖南、湖北、云南、广东等提前使用2017年建设规模超过50万的省份新增建设规模全部用于建设光伏扶贫电站。
编辑点评:
尽管每年可用建设规模高达21GW,但无论是对于各省还是各个光伏企业而言,在补贴以及限电两大瓶颈制约下,能否按规划行事,一切都是未知数。通过此次发布的指导意见所传递的信息,不难发现,对于今后地面电站指标的分配,主要有两大主导原则:一是电力消纳;二是补贴。对于前者,电力系统消纳能力将作为年度规模确定及分配项目的依据和前提;对于后者,则主要通过项目竞标的方式来体现。另外,指标的分配也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分布式光伏以及光伏扶扶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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