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的建设周期相对较长,难以解决的资金问题和补贴拖欠问题是不少企业的痛点。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能源建设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保障了光伏扶贫项目补贴的优先发放,这对光伏扶贫的发展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纵观2017年光伏行业的政策,无论是规模指标,还是用地问题,都对光伏扶贫照顾有加。下面就来看看,2017年光伏电站扶贫政策都有哪些?
1、2017年1月17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该政策提到,应大力发展农村清洁能源。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农村地区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与设施农业发展相结合,推进绿色能源乡村建设。完成200万建档立卡贫困户光伏扶贫项目建设。
2、2017年2月,能源局研究制订了《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意见指出,精准实施光伏扶贫工程。总结第一批光伏扶贫工程经验,组织实施第二批光伏扶贫工程。进一步优化光伏扶贫工程布局,优先支持村级扶贫电站建设,对于具备资金和电网接入条件的村级电站,装机规模不受限制。加强并网消纳、费用结算等统筹协调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运营落实到位。年内计划安排光伏扶贫规模800万千瓦,惠及64万建档立卡贫困户。其中,村级电站200万千瓦,惠及40万建档立卡贫困户;集中式电站600万千瓦,惠及24万建档立卡贫困户。
3、2017年8月1日,为加快推进光伏扶贫工程,保障光伏扶贫项目的扶贫效果,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发布关于"十三五"光伏扶贫计划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应精准识别扶贫对象,合理选择建设规模,对于村级电站,国家能源局和国务院扶贫办根据各省(区、市)光伏扶贫的需求,确定脱贫攻坚期间各省(区、市)村级电站建设规模,并于2017年一次性下达。对于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分年度分批下达规模,并纳入各省(区、市)光伏发电年度总规模统筹考虑。请各省(区、市)根据自身扶贫任务、电网接入条件、政府筹资条件确定光伏扶贫建设类型和规模,作为本地区光伏扶贫年度计划报送国家能源局。
4、2017年9月25日,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以下简称《意见》),强化光伏扶贫用地保障,进一步细化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管理,切实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的监管。《意见》明确,对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中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确定下达的全国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规模范围内的光伏发电项目的用地,予以政策支持,光伏方阵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的,在不破坏农业生产条件的前提下,可不改变原用地性质。
作为光伏发电的一种特殊的发展形式,光伏扶贫可谓是得到了国家不遗余力的支持,包括了建设规模指标的分配、税务的减免、放宽土地利用等方面。光伏扶贫的发展打出了光伏发电的清洁和公益的形象,将对我国光伏发电在农村市场的发展起到决定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