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沪皖现代烟草农业高科技示范园150kw屋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招标人:安徽皖南烟叶有限责任公司
3.资金来源:自筹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类型:电力工程/新能源
2.项目概况:沪皖现代烟草农业高科技示范园150kw屋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站址位于宣城市宣州区杨柳镇新龙村沪皖现代烟草农业高科技示范园,拟建在杨柳镇新龙村沪皖现代烟草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已建成厂房屋顶,项目规划建设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50kw,拟建场址区域内利用屋面面积约为1592平方米,全部采用固定式支架安装,分成 1个并网点,单个并网点装机容量为150kw,含1个150kw光伏发电单元,每个单元均采用单晶硅双玻280W组件。最终接入方案以电网部门审核意见为准。
3.工程实施地点:宣城市宣州区杨柳镇新龙村沪皖现代烟草农业高科技示范园两个厂房屋面
4.建设规模:本期总装机容量约150kw
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接招标人书面通知起4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调试、接入、检测、试运行、全容量并网竣工验收合格、质保期内全包维保服务等全过程的“交钥匙”工程,并移交给招标人。
6.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包括项目勘察、初步设计、确保设计/施工时不超过屋顶荷载要求、施工图设计(含土建设计、电站发电单元系统设计、送出工程设计等)、竣工图编制、场地余物清理、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储存、工程施工安装(屋面保护)、调试、消缺、接入、检测、试运行、验收、全容量并网发电、达标投产、质保期内全包维保服务等全过程的“交钥匙”工程。施工期间,中标人有义务协助招标人,在线路建设和项目支持性文件获取等方面,提供与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协调服务工作。在光伏电站并网前,中标人须协助招标人办理相关手续,帮助招标人取得电网公司和物价部门的电价批复。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
7.标段划分:分为1个标段。
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为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或光伏工程施工企业。
1)光伏产品生产企业:
①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指生产光伏电池组件或组件材料、逆变器的企业。
②如果光伏产品生产企业中标后自行进行施工的: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资质:其中承装类五级及以上,承修类五级及以上,承试类五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
③如果光伏产品生产企业中标后委托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进行施工的:被委托的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资格必须符合下述“ 2)光伏工程施工企业:” 中资格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2)光伏工程施工企业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资质:其中承装类五级及以上,承修类五级及以上,承试类五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
3.投标人须承诺“拟任项目经理确保能够驻现场管理本工程且同时不再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拟任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4.投标人须承诺:“如我方中标,中标后我单位将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总承包任务,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若涉及专业工程,我单位拟采取分包方式进行,选择的分包方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并得到招标人认可;我方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我方的投标所报的投标综合单价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内及满足项目功能所有工作任务的全费用综合单价,如分项报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缺项、漏项,视为已包含在全费用综合单价中,我方将自行承担,不再向招标人要求额外费用,结算时以实际的装机容量为准。”,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5.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由项目所在地人社局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上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评标现场由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8.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地方检查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日(出具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前三年。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查询期限为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至告知函出具之日止。未提供有效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报名及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12月5日9:00至2017年12月11日17:00止
联系人:成 浩
电 话: 0312-2664462 13131255793
传 真:0312-2664992
邮 箱:chentaozhaobiao@sina.cn
备注:报名单位请提前打电话联系,获取备案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