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市荆东工业园5.6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福建三明核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概况
2.1项目名称: 福建省三明市荆东工业园5.6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2.2项目概况:
福建三明核电有限公司拟在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荆东工业园区内建设一期5.6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3招标范围:
福建三明核电有限公司一期5.6MWp分布式光伏工程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方式进行招标,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测、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运输及储存;车棚设计施工(华灿药业300平米,欣茂药业548平米,钢架结构小车停车棚,顶部安装光伏组件);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检查、验收、保修;设备安装与调试;发、送、变电系统试运行、消缺和成功通过试运行的初步验收;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一切风险;工程竣工 (含所有试验)验收配合、移交以及2年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工程消缺、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和人员培训等;最终按照合同条款交付生产运行的全过程总承包施工。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项目地点: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荆东工业园区内。
2.6计划工期:5个月。预计2017年11月21日开工,具体开工竣工日期以书面材料为准。
2.7质量要求:合格。
3. 招标文件发售
3.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3.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09月28日早上9:00 — 2017年10月09日下午17:00
4.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7年10月31日 9:00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相关服务;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
4) 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投标人须具有综合设计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总承包业务;或电力行业甲级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总承包业务。
6) 人员要求:
A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承担过1MWp及以上光伏项目EPC项目经理。
B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中级以上职称,并承担过1MWp及以上光伏项目设计工作。
C专职安全员须持有国家、地方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上岗证,且具有三年以上安全管理工作经历。
7)近3年(2014-至今)至少具有一项总装机容量6MWp及以上的光伏(集中式或分布式均可)EPC业绩。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 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你单位须遵守招标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联系人:陈涛 耿名
电话: 0312-2664462 13131255793
传真:0312-2664992
邮 箱:chentaozhaobiao@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