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记者从全区产业扶贫暨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现场推进会获悉,按照中央从严从稳、高质量脱贫的要求,自治区对今年脱贫摘帽标准进行了调整,对产业扶贫的考核标准更高、要求更严,要求每个脱贫摘帽县有2-5个特色产业,每个脱贫摘帽村贫困村有1-3个特色产业且覆盖贫困户60%以上。
上林县大力发展“5+x”扶贫产业项目,实现每个主导产业都有1家龙头企业引领带动;梧州市龙圩区大力培育富硒优质稻、田螺产业,发展稻田养螺,每亩纯收入在6000元以上,实现“一水两用,一田多收,稳粮增效,螺粮双赢”……据了解,近年来,自治区层面先后总结推广了80多个产业扶贫范例,此次会议筛选的40个接地气、可复制、可推广的产业扶贫优秀范例,发挥了典型引路作用。截至8月底,全区54个贫困县共种植水果790万亩,新种面积达44.57万亩;种植桑树158万亩,同比增长58.37%;种植中药材90万亩,同比增长37.2%;养殖肉牛26.26万头、肉羊26万头,出栏生猪1099.2万头、家禽26135.5万羽,养殖水产34.8万吨;林业产业总产值达1594亿元,同比增长17%。
今年以来,我区积极推动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各地结合今年村“两委”换届选举,截至8月底共设立1754个村民合作社,占全区贫困村总数的35.1%。以市为例,钦州市301个贫困村中有232个村设立了村民合作社,占比77.1%,列全区第一;贵港市和桂林市分别为63.3%和58.5%,列第二、第三位。据了解,去年11月,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提出,到2020年,每个贫困村的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自治区提出“分步走”发展思路,即2017年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到2万元以上,以后逐年增加1万元,到2020年达到5万元以上。
最近,自治区专门出台了关于发展光伏扶贫、增加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的文件,鼓励有条件的贫困村通过建立村级光伏电站,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据测算,投入50万元资金建设一个村级光伏电站,如果年均在955个有效发电小时以上,年均收益可达5万元,时间长达25年。自治区发改委能源局统计,我区属于一、二、三类资源区的共有2777个贫困村适宜发展光伏发电,光伏产业前景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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