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范县11个乡镇的27个贫困村光伏扶贫分布式电站项目(三期)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受范县农业农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范县光伏扶贫分布式电站项目(三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BJHLHN-2017-320
2.项目名称:范县光伏扶贫分布式电站项目(三期)
3. 建设地点:范县各乡镇贫困村
4. 总投资额:约5600万
5.项目标段及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利用濮城、王楼等11个乡镇的27个贫困村的闲置土地上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包括方案设计、注;(由中标方自行委托由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费用由中标方承担)所有设备采购、基础施工和电气安装,最终实现本项目并网发电所有内容。
方案设计部分包括: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申请、验收和调试,图纸设计。
设备采购部分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所有电缆、汇流箱及其他相关辅材。
基础施工部分包括:基础制作及施工。
电气安装部分包括:光伏支架及组件安装,电缆敷设、接线,逆变器,防雷接地、输出线路等的所有设备安装调试,投标人自行去项目现场勘测并设计方案。
第二标段:并网点升压设备,及与升压有关的开关设备、通信系统、调度自动化设备、综合自动化系统的采购及施工
第三标段:本项目施工工期质量、进度及安全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6.工期:第一标段:于2017年11月25日前建设完成,并实现并网发电。
第二标段:于2017年11月25日前完成
第三标段: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须具备生产本次采购项目主要内容的(光伏组件)制造商;投标人必须具有货物制造商总公司针对本采购项目设备的唯一授权证明;
3、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 具有履行合同及具备供货、施工和售后运营维护保障能力(提供承诺书);
5. 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承装、承修、承试的电力施工许可证肆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专业)资格,并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人员,且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