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31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减轻可再生能源领域涉企税费负担的通知》征求意见函,其中提到,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2018年12月31日到期后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同时,征求意见函还提出,光伏发电项目占用耕地,对光伏阵列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部分,免征耕地占用税。
一系列利好政策,直指制约我国光伏发展的多个核心问题,相信在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光伏企业2017年度成绩单能再上一个新台阶。
以下为征求意见函原文: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709/07/11828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