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隆基股份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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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市发改委发布公告,对全市41个接入系统方案超一年有效期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展集中核查清理,旨在规范建设秩序、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依据安徽省及芜湖市相关能源管理政策、《供电营业规则》及本地电网消纳能力评估结果,要求相关开发企业或自然人于公告发布后7日内携备案文件、接入方案等材料至属地供电所办理并网手续;逾期未办者视为自动放弃,并网资格将被终止。释放的容量优先分配给前期排队用户,并按报装时序和电网承载能力分批接入。公告同时建议企业审慎评估投资风险,优选消纳条件良好区域,并确保备案信息与实际建设一致。
本文报道了江苏泗洪聚能光伏有限公司破产危机暂缓的法律进展。2024年6月5日,自然人邓庆军以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泗洪县人民法院申请对其破产清算(案号:(2024)苏1324破申40号)。该公司成立于2023年3月,注册资本200万元,主营光伏设备销售、新能源技术研发及电力工程相关服务。9月10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布裁定书:申请人邓某在法院正式受理破产申请前,主动请求撤回申请。法院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九条,认定其撤回行为属依法行使民事与诉讼权利,未违反法律规定,遂裁定准许撤回。此举意味着该光伏企业的破产程序尚未启动,经营危机暂获缓解。
怀远县为落实蚌埠市发改委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要求,启动全县光伏项目清理工作。本次清理聚焦两类异常项目:一是15户超容发电项目,即实际发电功率持续超过备案容量;二是70户长期停运项目,指连续6个月未发电或设施已拆除的项目。清理流程由县供电公司每月初开展现场核查,形成清单并报县发改委;对拒不整改的超容项目及确认无法恢复运行的停运项目,供电公司依规办理销户,并提前告知项目单位,同步通过官网、本地媒体及发改部门渠道公示;清理完成后,县发改委将撤销相关备案信息。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疆发改委于9月14日发布《关于新能源项目备案证核验、防范项目诈骗风险的公告》,旨在应对近期频发的新能源领域诈骗案件。公告指出,不法分子常以“内部指标”“特批绿色通道”“涉密项目不可查”等话术,伪造备案文件,骗取保证金、居间费等款项。为此,自治区明确:所有新能源项目必须通过全国投资在线监管平台统一备案,备案证真伪可通过“新疆政务服务网”微信小程序扫码核验——扫描备案证左下角二维码,信息一致方为有效;不一致或无数据则属虚假凭证。公告还梳理了五类典型诈骗手法,包括虚构涉密审批、收取指标协调费、承诺兜底补贴、伪造招标文件及非法转让未备案项目,并提醒企业、个人及金融机构在合作前务必完成备案查验,发现诈骗线索应及时向发改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
本文报道了泗洪聚能光伏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的中止事件。2024年6月5日,邓庆军以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泗洪县人民法院申请对其破产清算(案号:(2026)苏1324破申40号)。该公司成立于2023年3月,注册资本200万元,主营光伏设备销售、新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服务等业务。9月10日,申请人邓某在法院正式受理破产申请前,主动请求撤回申请。泗洪县人民法院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九条,认定撤回申请系当事人对自身民事及诉讼权利的合法处分,裁定予以准许。该裁定意味着针对该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尚未启动即告终止。
2023年8月25日,自然人郭冬华、胡世年以江西鬲羽光伏能源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江西省共青城市人民法院申请对其破产清算。该公司成立于2023年5月,法定代表人为张皓然,注册资本200万元,主营业务为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截至申请时,该公司已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累计被执行金额达37.34万元;同时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被限制高消费。其涉及的全部案件总标的额为40.49万元。上述情况反映出该公司自成立不足一年即陷入严重债务危机与经营困境,资不抵债状态已较为明确,成为破产清算申请的直接动因。
本文是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公开征求《兰州市新能源建设指标配置办法》公平竞争影响意见的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市场监管总局第99号令等规定,该公告旨在对拟出台的新能源指标配置办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公告明确,如认为该办法存在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相关单位或个人可在2026年8月21日至27日期间,通过电子邮件、邮寄信函等方式向市发改委能源科提交书面反馈意见,并注明“征求意见反馈”字样。公告同时提供了具体联系方式、地址及负责人信息,体现了政策制定过程的公开性与程序规范性。(198字)
金刚光伏于2026年8月20日收到深交所通知,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增)申请已获正式受理。此次定增是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的重要资本运作事项。根据监管流程,该申请后续还需经过深交所的审核,并须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同意方可实施。公告同时提示,本次定增能否最终获批、获批时间及具体发行方案均存在不确定性。此举旨在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支持业务发展,但审批结果及进度受监管政策、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
8月19日,苏州中鑫新能源有限公司发布山东济南玉晶玻璃2.07兆瓦分布式光伏项目中标公告。该项目已获相关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系苏州中鑫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实际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注:原文“苏州工业园区”应为表述错误,依据项目名称“济南玉晶玻璃”可确认实施地为济南)。中能国泰(山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中标综合单价为2.61元/瓦。合同明确要求自开工之日起90天内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该中标价格反映了当前分布式光伏EPC市场的阶段性成本水平,也体现了项目在工商业屋顶场景下的建设规模与工期约束特征。(199字)
本文围绕光伏行业近期出现的“涨价潮”展开深度剖析,指出当前硅料等环节的提价行为并非单纯供需反转所致,而是一场以“市场化出清”为目标的结构性博弈。文章强调,8家硅料企业联合签署《反内卷倡议书》,核心诉求并非统一抬价,而是确立“售价不低于各自完全成本”的底线规则,旨在倒逼高成本、高能耗、低现金流的落后产能退出市场。作者区分了报价、成交价与趋势价,指出目前实际成交仍徘徊在3万元/吨左右,硅料市场尚处“无订单成交”状态,价格锚定尚未转化为真实交易。同时,产业链价格传导受限于终端电站收益率(IRR)这一刚性天花板,下游采购选择权实质掌握话语权。最终,涨价只是表象,真正的博弈在于企业生存权与上下游议价权的再分配,其成败取决于后续是否出现真实减产、库存下降与持续成交——这轮行情的本质,是一场迟来的、高质量的产业出清。
本文围绕全球光伏企业综合实力评估展开,聚焦N型技术竞争背景下行业梯队格局与核心竞争力差异。文章以晶科能源为典型样本,从三大维度系统分析:一是全球市场规模,指出其2025年组件出货86.8GW、累计出货超400GW,连续七年居全球首位,并依托全球化3.0战略实现多区域本地化生产与服务;二是技术路线选择,对比TOPCon与BC路径,强调TOPCon在双面率、低辐照发电性能及早晚高峰时段发电增益等方面的实证优势,而晶科飞虎系列在量产效率(最高25.91%)、功率(突破700W)等指标上持续领先;三是产品落地能力,突出其从通用组件向沙戈荒、老旧屋顶、算力中心等细分场景定制化方案的转型深度。综合来看,晶科能源在规模、技术与应用三方面形成协同优势,位居全球光伏企业综合实力第一梯队。(199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