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位于海勃湾区金沙湾和小加工园,总投资8亿元,上网电价0.5元/千瓦时,拟通过金沙湾220千伏变电站接入电网。2017年8月3日项目单位与海勃湾区政府签订了项目开发协议,项目已备案,施工人员已进场拟进行光伏组件基础及厂区临时建筑的施工,预计11月底建成并网发电。市委书记史万钧、市政府副市长林涛出席了仪式。我市其他光伏基地项目将陆续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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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100MW户用分布式光伏EPC项目一期中标揭晓:山西四建联合浙江东禾以2.00元/W单价、2.0007亿元中标。项目覆盖清水河县、和林格尔县及托克托县,由内蒙古铎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招标,标志着华北地区户用光伏规模化开发再提速。
2026年7月28日,内蒙古伊金霍洛旗正式启动2026年度分散式风电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主体优选工作。项目规划建设规模总计11万千瓦,其中分散式风电5万千瓦、分布式光伏6万千瓦,全部位于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境内。本次优选由伊金霍洛旗能源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坚持“公平公正、严格规范、公开透明”原则,面向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良好且无违规记录的境内企业开放申报;允许单独或联合体形式参与,但对联合体牵头人及履约责任有明确要求。评审将综合评估企业实力、技术方案与保障措施等维度打分排序,择优确定开发主体。申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8月4日上午,相关公告已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官网发布。(199字)
呼和浩特市发改委于7月27日启动和林格尔绿电园区电力基础设施项目牵头企业竞争性优选工作,面向全国遴选一家具备大型新能源开发能力的企业,负责牵头组建资产管理公司,统筹实施园区增量配电网、新能源发电(风电、光伏)及新型储能等一体化建设。该项目服务于国家“东数西算”战略下的算力枢纽需求,规划负荷由近期86万千瓦逐步提升至远期320万千瓦,配套建设多座220千伏变电站及数百公里输配电线路。申报企业须具备新能源装机、增量配网或算电协同经验,且在资产管理公司中持股不得超过三分之二,确保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全部工程须于2026年底前开工,2027年底前完成主要设施并网投运。(199字)
汇能集团在内蒙古准格尔旗和杭锦旗同步启动两大煤矸石与粉煤灰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总配套新能源装机达1500万千瓦(15GW)。其中,杭锦旗项目总投资696亿元,配套700万千瓦风光装机(600万千瓦风电、100万千瓦光伏),建成年产200万吨铝硅及硅铝钛高端合金的离网型绿色循环体系;准格尔旗项目总投资约675亿元,配套800万千瓦风光及余热发电、储能,首期投资360亿元,年消纳固废260万吨,预计年产值160亿元、税收22亿元,新增就业4000人。两项目旨在高效利用煤基固废、延伸高端合金产业链、优化能源结构,并打造国家级零碳产业园示范标杆。
工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国家级智能光伏典型案例名单,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申报的“弘元新材智能光伏典型案例”成功入选,系内蒙古自治区唯一入选项目。该案例以“N型全产业链+数字智能赋能”为内核,构建覆盖智能生产、数据中枢、场景应用与智慧运维的全链条数字化体系,形成集绿色制造、智慧能源和智能服务于一体的智能光伏生态,实现光伏产品制造到能源服务的全生命周期闭环。作为技术先进、模式成熟、成效显著的示范样本,该项目具备全国复制推广价值,代表我国在智能光伏、光储融合及绿色低碳应用领域的前沿水平。内蒙古自治区工信厅将以此为契机,加强宣传推广,加快智能光伏技术落地,推动能源技术与人工智能、新材料、先进制造深度融合,助力本地光伏产业提质升级。(198字)
内蒙古自治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蒙东片区500MW)EPC总承包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因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而被废标。根据评标结果,经评标委员会严格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未达到法定最低竞标人数要求。依据相关招投标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该项目工程监理标段不具备继续评审和定标的条件,因此被正式宣布废标。此次废标仅涉及工程监理环节,不直接影响EPC总承包主体工作的推进;后续招标人将依法依规重新组织监理招标工作,以确保项目全过程监管合规、有序开展。
内蒙古赤峰100万千瓦荒漠风光储基地500千伏送出工程近日正式投运。该工程是落实内蒙古东部新能源发展战略的关键基础设施,旨在优化区域电网结构、缓解绿电消纳难题、提升能源保供能力。中国能建华北院承担其中200千伏/500千伏汇集站及配套150兆瓦/300兆瓦时储能系统的总承包任务。工程建成打通了赤峰百万千瓦级新能源电力外送的核心通道,预计年输送清洁电能约20亿千瓦时。其投运显著增强了区域电网的调度承载力与风光水火等多类电源间的互补互济能力,为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并网与跨区域消纳提供了重要支撑。(198字)
内蒙古康巴什区于2024年7月21日发布2026年分散式风电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主体优选公告,计划在辖区内建设总装机容量9万千瓦的新能源项目,其中分散式风电4万千瓦、分布式光伏5万千瓦。公告明确项目须严格遵循国家及自治区最新政策要求,实行公开竞争性优选,由康巴什区发改委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评审,重点考察企业综合实力、技术方案、前期工作进展及多场景融合能力。申报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严重失信记录,且不得存在已获规模但长期未建的情形。项目实施实行全过程管控:分布式光伏须在批复后3个月内完成备案、12个月内投产;分散式风电须6个月内完成核准、18个月内投产。建设须坚持“就近接入、就地消纳”原则,严控场址、规模及投资主体变更,严禁倒卖项目,并鼓励与乡村振兴、零碳园区等融合发展。(199字)
本文介绍了开鲁县荣达电力有限公司管理人于2026年7月6日发布的光伏电站破产重整期间运营单位招募公告。该电站位于内蒙古通辽市开鲁县辽河镇,为49.66MW牧光互补型屋顶光伏电站,2017年建成并网,目前全容量正常运行。招募旨在引入具备专业能力的运营单位,提升发电效率与收益,保障债权人权益,助力企业完成破产重整。公告明确要求意向单位须具备5年以上经验、至少2个30MW以上项目业绩(含1个蒙东地区同类项目),并承诺年发电量不低于7000万kWh,补足差额电费;报价须覆盖全部运营成本,包括运维、安保、设备更新、涉网改造及政策性费用等;运营方还需确保安全生产、协调国补资金发放,并维持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2026年7月16日,内蒙古赤峰市国峰新能源100万千瓦荒漠风光储基地项目正式并网。该项目是国家第三批“沙戈荒”大型风光基地重点工程,由赤峰市国资集团与内蒙古国龙能源合资建设,总投资33.5亿元。项目总装机容量100万千瓦,含85万千瓦风电、15万千瓦光伏,并配套150MW/300MWh储能系统;新建220kV升压站和500kV汇集站,接入通辽奈曼金沙变电站。项目采用“风电+光伏+储能+生态修复”四位一体开发模式,践行“板上发电、板下治沙”理念,推动荒漠化治理与清洁能源协同发展。作为赤峰落实“双碳”战略的标志性工程,其投运将提供稳定零碳电力,兼具生态修复、产业升级与乡村振兴综合效益,为全国荒漠地区新能源开发提供可复制实践范本。(199字)
敖汉旗人民政府于2026年6月印发《敖汉旗光伏帮扶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旨在规范辖区内村级及集中式光伏帮扶电站的收益使用与管理。办法明确,光伏帮扶收益属嘎查村集体经济收入,须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支持脱贫户与监测户的公益性岗位开发、小型公益事业建设、奖励补助与临时救助、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及集体经济发展等五类方向。文件严格划出“负面清单”,禁止将收益用于行政开支、福利发放、债务偿还、“简单分钱”等非生产性用途,并严禁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等违规行为。收益分配实行“村申报、乡镇审核、旗级审批”三级程序,村级须经“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透明、可持续。(199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