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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于2026年10月10日公示2026年第一批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仅包含1个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七师125团135MW光伏项目,由胡杨河市钟顺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位于第七师125团,规划建设装机容量13.5万千瓦,配套建设光伏场区、集电线路、110kV汇集升压站及1回110kV送出线路,接入柳沟220kV变电站。该项目建设旨在落实兵团关于加快新能源发展的部署要求,优化区域电源结构,提高绿色电力供给比例;投产后将有助于缓解七师电网电力供应缺口,促进新能源就地消纳,并支撑当地工业负荷持续增长。目前项目处于公示阶段,公示期5个工作日,后续将按程序申报纳入兵团市场化并网项目清单。
河北省承德市发改委于2026年10月11日公示拟纳入省级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风电、光伏项目,总装机规模达192.67万千瓦(即1.93GW)。其中,光伏项目1个,规模10万千瓦;风电项目15个,规模182.67万千瓦。该项目遴选严格依据河北省发改委关于风光项目投资主体公开招标的相关要求,通过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采用公开招标与“双盲”评审机制,最终确定2025年省级竞争性配置清单的开发主体。公示期为10月11日至15日,为期5天,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异议反馈,相关意见需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承德市发改委能源科。
新疆电力公司于10月10日发布2027年下半年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预公告,明确面向2027年7—12月计划投产、且此前未纳入机制电价执行范围的集中式与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开展竞价。参与主体包括新申报项目及前期未竞得电量但资质有效的存量项目;对已竞得2025或2026年度机制电量但延迟投产超6个月的项目,将取消其投资方未来3年内所有新能源项目的竞价资格,并作废当次入选结果。公告设严格投产履约约束:延迟不超过6个月的,仅失效对应时段电量;超期则直接取消资格。机制执行期为10年,期间项目可自愿退出,退出后不再享受机制电价。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于2026年9月28日印发通知,正式下达《2026年省重点建设项目中期调整计划》。该计划经省政府批准,对原定重点项目清单进行动态优化:共新增调入项目17项,调出项目13项,并对5个项目的内容或实施安排作出调整。其中,涉及5个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风光项目,凸显全省加快清洁能源布局的阶段性部署。调整工作严格依据《江西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和服务办法》(省政府令第272号)执行,要求各设区市发改委、赣江新区经发局及有关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强化统筹协调与服务保障,确保全年重点建设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198字)
新疆和田民丰县100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于近期正式并网发电。该项目位于塔克拉玛干沙漠南缘,是和田地区目前单体容量最大的光伏项目,同步治理流动沙丘超2万亩。作为塔克拉玛干沙漠锁边固沙工程中难度最高的35公里空白段关键举措,项目在不扰动原始沙层前提下,将光伏阵列稳固建设于流动沙丘之上,兼具生态修复与能源生产双重功能。投运后年均发电约15亿千瓦时,可减排二氧化碳约80万吨。项目配套100兆瓦/200兆瓦时储能系统,并通过220千伏线路接入民丰750千伏变电站——该站为环塔里木750千伏输变电工程核心枢纽,使所产绿电得以纳入南疆主网架,支撑全疆用电及疆电外送。
新疆叶城县鑫隆凯盛600MW光伏治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于6月5日公示中标结果,中铁十五局集团西南工程有限公司联合山东省环能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18.28亿元(2.539元/W)中标。该项目装机容量600MW(安装容量720MWp),配套60MW/120MWh储能系统,容配比1.2,涵盖勘察设计、升压站及外送线路建设、光伏区施工、用地协调、复垦复耕、设备采购安装、并网调试及质保等全过程EPC工作。但截至9月20日,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书面合同,经招标人多次催告仍未履约,且无正当理由,依据招标文件被认定为放弃中标资格,项目因此废标,将重新组织招标。
新疆和田民丰县100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成功并网,清源科技提供477MW SolarTerrace MAC支架解决方案。项目地处塔克拉玛干沙漠腹地,采用锌铝镁耐腐钢材、双螺母防松、模块化免焊设计,适配极端环境与复杂地形。三度追加订单彰显客户信赖,打造南疆“光伏+生态治理”标杆工程。
山西省能源局于2026年9月29日公示第三批拟废止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清单,共涉及17个项目、总规模151.7万千瓦(其中风电99.4万千瓦、光伏52.3万千瓦),包括大唐惠科杏花岭100MW风电等项目。此举旨在加快推进存量新能源项目建设,优化电网接入条件与资源配置,提升项目落地转化率。公示前,省能源局组织各市对存量风光项目开展梳理,汇总各地上报的拟废止项目形成清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9月29日至10月10日),相关单位或企业如有异议,须在期限内通过所在地市能源局向省能源局提交书面意见。
云南省保山市于2026年9月21日发布2026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投资开发主体竞争性优选公告,面向社会公开遴选582.5MW风光项目业主。项目共分6个标段,含3个光伏标段(总容量240MW)和3个风电标段(总容量342.5MW)。公告明确差异化建设时限:光伏项目要求业主签约后10个工作日内签协议、1个月内完成备案、备案后2个月内开工(前期审批可豁免最多2个月)、开工后8个月内投产、1年内全容量并网;风电项目须于2027年12月31日前核准并开工,2028年10月31日前投产并网。优选工作由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严格依据云南省相关能源管理文件执行,对投资主体的资金实力、经营状况、信用记录及合规能力提出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及权属转让。(199字)
近日,一则题为“新疆一光伏工地因废料管理问题被环保罚款50万元”的网络信息引发关注,但经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核实,该说法系不实谣言。相关部门调阅近两年全部行政处罚案卷及执法记录,确认辖区内未发生与该描述相符的环保处罚案件,亦无相关企业因此类问题被处以50万元罚款。官方强调,所有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均依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平台公示,公众可自主查询核验。网信与生态环境部门提醒网民,应以权威渠道发布的信息为准,切勿轻信、传播来源不明的内容;对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的行为,网信和公安部门将依法追责处理。
新疆发改委于9月14日发布《关于新能源项目备案证核验、防范项目诈骗风险的公告》,旨在应对近期频发的新能源领域诈骗案件。公告指出,不法分子常以“内部指标”“特批绿色通道”“涉密项目不可查”等话术,伪造备案文件,骗取保证金、居间费等款项。为此,自治区明确:所有新能源项目必须通过全国投资在线监管平台统一备案,备案证真伪可通过“新疆政务服务网”微信小程序扫码核验——扫描备案证左下角二维码,信息一致方为有效;不一致或无数据则属虚假凭证。公告还梳理了五类典型诈骗手法,包括虚构涉密审批、收取指标协调费、承诺兜底补贴、伪造招标文件及非法转让未备案项目,并提醒企业、个人及金融机构在合作前务必完成备案查验,发现诈骗线索应及时向发改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