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非技术性成本是推动我国光伏平价上网的关键

来源:华夏能源网发布时间:2017-08-21 23:59:59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依旧会是光伏行业的主旋律。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秘书长王勃华总结我国上半年光伏产业发展状况时认为:

“尽快降低非技术性成本是推动我国光伏平价上网的关键。”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梁志鹏在会议上这样讲到:

光伏发电为例,几个项目同比国外项目还是成本较高的,包括土地、电网送出、资金高出国际水平、税收、限电、补贴拖欠等,如果把这些非光伏技术成本去除,至少有0.1元/度的下降空间,当然,这只是一个粗略的估算,未来光伏等可再生能源降成本、减补贴仍将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

国家工信部电子信息司电子基础处处长王威伟这样补充:

从2016-2017年组件的价格下降幅度达到了近21%,系统的设备投资成本也下降至5元/瓦。在技术不断演进的过程中,成本快速降低,但是非技术成本上升过快。比如土地成本、人力成本、交易成本上升,很大程度抵消了技术带来的红利。

什么是光伏行业面临的非技术性成本?

这其中包括土地使用费用、电网接入费用、前期开发费用等等。

在年初发布的《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2016年版)》(以下简称“路线图”)中明确提出,虽然在光伏电站各项成本中,组件、逆变器等设备成本仍有一定下降空间,但电缆、建安等成本下降空间不大。若能有效降低土地、电网接入以及项目前期开发费用等非技术成本,至2020年电站系统投资可有望下降至5元/W以下。

如果说去年,光伏产业是在“领跑者”的带领下,快步跑进技术致胜的年代,那么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有关于非技术性成本的讨论将会光伏人需要攻克的又一大关卡。

麻烦的是,这一道关卡并不是企业独自提高技术水平就能够迈过的。

记者在一段时间内,搜集了一些有关于降低光伏非技术性成本的看法,整理如下。

地方政府需要承担很大责任

梁志鹏在“十一届中国新能源国际高峰论坛”上表示:

我们的技术成本在下降,但是非技术成本在上升。土地有上涨的趋势,一些地方政府支持的措施在减弱,甚至使得一些无须有的成本增加进来。如给可再生能源项目分摊一些费用,收取资源费等,这些成本必须降下来。

记者采访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钟宝申,他认为:光伏的‘非技术成本’主要是由于国家和地方政府政策造成的,部分是电力公司造成的,都是可以削减的,目前对光伏成本影响确实较大。即使现在大力推广的光伏扶贫,由于把电价的收入款用于扶贫,事实上也造成了光伏发电成本的增加。

我们把清洁能源转型视为国家能源战略,视为利于子孙后代的功业,各利益相关方不能把光伏看着唐僧肉,应该给予支持和便利,这会极大降低光伏发电成本。

隆基乐叶董事长助理王英歌对记者说道:

光伏用地方面,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应明确土地性质,统一制定土地税费,制定具体的土地费用标准;找到解决补贴缺口的办法,减少补贴资金巨大缺口;否则国家的补贴缺口现在是几百万,将来可能会达到千万资金;开发银行或商业银行,应该对光伏等绿色能源制定一些贷款,加大对新能源的金融政策支持;对于外线建设方面,国家相关部门应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强力严格支持,积极落实。

送出工程究竟该由谁来建?

梁志鹏在第十一届中国新能源国际高峰论坛发表演讲表示,可再生能源项目送出工程应该由电网来建设。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送出工程应该由电网公司来建设,但是很多地方是由新能源企业在建。按照光伏的成本,每瓦0.5元左右,加到光伏项目上来了,这个必须取消。在今年组织的光伏领跑基地里首先要实现这一步,要把送出工程的建设要交给电网公司建,我们在下面组织的基地里将首先落实。

读者认为,新能源建设必须在考虑电网的消纳和送出基础上有序建设。

新能源发电送出工程必须由电网公司建设,电网公司能否执行又是一个不确定因素。国际国内都有高比例新能源渗透造成电网事故,电网公司注重的是电网安全运行。新能源发电就地难以消纳又送不出,新建工程,电网公司能自找麻烦建设送出工程吗?新能源建设必须有序投入,应该在电网能够消纳和送出的基础上;也必须是电网安全技术能够解决电网安全可靠运行的基础上,高比例新能源渗透有很多电网安全技术必须逐步解决,才能有序合理投入新能源比例。

另一位读者认为,远离符合中心的发电企业应自己承担接入成本。

远离负荷中心的发电企业,应该自己承担接入成本。电网投资的接入成本计入输配电价,等同于等同于全体用户分摊,不见得合理。

可再生能源项目负担减轻了,但输配电价却被不合理的推高。对于远离负荷中心但是属于资源中心的接线,应该专门出输配电价(接入电价),不能共用输配成本,这样才符合公平负担原则。

土地问题突出

今年两会,32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合签名并提交《关于理顺光伏项目用地管理、土地税费等相关问题的建议》的提案,表示用地方面的问题已成为制约光伏发电项目推进的主要障碍,建议理顺光伏电站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

光伏项目建设占用农用地的,所有用地部分均应按建设用地管理。一方面各地方建设用地指标有限,不可能大面积用于光伏项目;另一 方面,依据《国土资发[2006]307号》文件规定,光伏发电属工业项目,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为60元/平方米,即4万元/亩。如果照此对光伏阵列面积征收,会极大影响光伏发电项目收益率。会严重阻碍光伏产业平价上网的趋势和速度,形成负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应。

光伏电站设计师王淑娟撰文《指标?消纳?资源?补贴?土地?哪个是掣肘光伏发展的因素?》中表示:

(光伏)装机量少的地方,都是土地最贵的地方。土地/屋顶成本,已经成为目前掣肘光伏投资最重要的因素!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708/22/134385.html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双重认证背后 中国光伏标准的参考路径来源:投稿 发布时间:2026-06-12 15:46:49

本文聚焦中国光伏产业在产能与技术全球领先背景下,标准体系建设相对滞后的现实问题。文章以SNEC 2026展会隆基获颁的两张证书(晶体硅组件高性能认证、BC组件户外实证优异表现奖)及一项战略合作签约为切入点,阐释标准构建的双重路径:一是依托实验室建立高于IEC的自主性能评价体系,定义“高性能”;二是通过覆盖多气候区(如吐鲁番干热、漠河极寒)的长期户外实证,验证产品在真实场景下的可靠性与能效表现。二者形成互补验证闭环。在此基础上,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与隆基签署协议,联合构建面向沙漠、沿海、屋顶等典型场景的全生命周期可靠性评估体系,推动标准从纸面走向产线与应用。全文呈现了政、产、学、研协同共建中国光伏标准的实践逻辑与阶段性进展。(198字)

人民日报:光伏行业迈向更加理性、稳健、可持续的新阶段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26-06-11 17:06:52

本文聚焦我国光伏行业在“十四五”期间快速发展与当前转型挑战并存的现状。文章指出,我国光伏产业在技术、产能、出口和装机规模等方面持续领先全球,但近年面临价格下行、盈利承压及恶性低价竞争等问题。2024年起出口退税率下调、2026年全面取消光伏产品出口退税,是政策层面应对内卷化的重要调整。该政策虽带来短期成本上升与部分企业退出压力,但中长期将倒逼行业从规模扩张转向技术升级、品牌建设与全球化运营能力提升。企业正加速布局钙钛矿、无银技术、光储氢融合及车载光伏等新赛道,并强化质量、碳足迹与合规能力建设。最终,行业有望通过结构性优化,走向理性、稳健、可持续的新发展阶段。(198字)

起拍价约1.72亿!河北晋州市光伏发电使用权拍卖来源: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发布时间:2026-06-11 14:16:34

本文介绍了河北晋州市公共机构屋顶光伏发电使用权的公开拍卖事宜。该标的将于2026年6月17日10时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举行,使用期限为25年,起拍价为1.721729亿元,竞买保证金为500万元。竞买人须为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各类失信名单;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与流程包括:6月16日16时前完成平台用户注册、CA数字证书绑定、网上报名并上传营业执照等资质文件;同日16时前将保证金汇至指定账户;17时前持相关材料到拍卖公司办理竞买手续。公告还明确了预展安排、资料提交要求及联系方式等操作细则。

《内蒙古自治区电力条例》立法建议公开征集公告来源:内蒙古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11 09:40:15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于6月10日发布公告,就拟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电力条例》公开征集立法建议。该条例已纳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6年立法项目调研计划,旨在回应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需求,规范全区电力规划、建设、生产、供应与使用等关键环节。公告强调立法需坚持科学性与民主性,广泛听取电力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及公众意见,所提建议须立足实际问题,兼具务实性与前瞻性。社会各界可于2026年7月15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提交意见,相关材料需明确标注“《内蒙古自治区电力条例》征集意见”字样。此举标志着内蒙古地方电力法治建设进入实质性筹备阶段。

从“发电站”到“能源管家”:TCL光伏科技在SNEC 2026上定义的行业下一站!来源:TCL光伏科技 发布时间:2026-06-10 09:45:08

在2026 SNEC国际太阳能光伏与智慧能源展会上,TCL光伏科技以“合光聚力 敢为不凡”为主题,系统展示了其从传统光伏电站开发商向综合能源服务平台的战略升级。文章指出,面对行业迈向“源网荷储协同、电碳融合、AI数智运营”的新阶段,TCL光伏科技构建了覆盖户用、工商业、海外市场的多元化场景解决方案,并强化后端能源运营能力,涵盖数智化运维、虚拟电厂、售电服务及碳资产管理。其户用“墅野新居”、工商业“特能系列”及本土化光储方案,均体现高度适配性;AI技术则深度融入设计、分析与家庭能源管理全流程。展会期间,公司斩获三项行业大奖,并推进多项生态合作,标志着其全链路价值服务能力已趋于成熟。(198字)

从“发电站”到“能源管家”:TCL光伏科技在SNEC 2026上定义的行业下一站来源:北方网 发布时间:2026-06-09 17:20:42

在2026 SNEC国际太阳能光伏与智慧能源展会上,TCL光伏科技以“合光聚力 敢为不凡”为主题,系统展示了其从传统光伏电站开发商向综合能源服务平台的战略升级。文章指出,面对行业迈向“源网荷储协同、电碳融合、AI数智运营”的新阶段,TCL光伏科技构建了覆盖户用、工商业、海外市场的全场景解决方案,并强化后端能源运营能力,包括虚拟电厂、售电服务、绿电绿证及碳资产管理。通过AI驱动的智能设计、运维与家庭能源管理,支撑多区域、多业态规模化服务;依托全球化布局与SunPower技术积累,已将光储一体化方案落地全球22国。展会期间获三项行业大奖,并深化生态合作,标志着其全链路价值服务能力趋于成熟。(198字)

康硕电气集团有限公司1600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工来源:东隅能源 发布时间:2026-06-09 09:33:07

康硕电气集团有限公司1600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于2026年6月正式开工建设。项目选址在山西省晋城市高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米山工业园,依托康硕电气集团自有厂房屋顶及空地实施建设。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600千瓦峰值(kWp),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运营模式,即所发电量优先供企业内部生产与办公使用,富余电量则接入公共电网销售。该项目建设旨在提升企业绿色能源使用比例,降低用电成本,并响应国家“双碳”目标下对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展的政策导向。作为康硕电气推进能源结构优化的重要举措,项目建成后将具备稳定、清洁的电力供应能力。

全球光伏逆变器厂家推荐:深度解读爱士惟的智慧能源解决方案来源:爱士惟 发布时间:2026-06-04 19:42:06

本文聚焦全球光伏逆变器市场格局与代表性企业爱士惟的综合竞争力。在2024年全球逆变器出货量达589GWac、中国厂商占据九席的背景下,爱士惟以28%的年增长率跻身全球第六、中国第三。公司依托德系技术传承与自主创新能力,构建覆盖户用(1–60kW,全球户用光储出货量第三)、工商业(全球前三)及地面电站的全场景“光—储—充”产品矩阵,并拥有32GW年产能和遍及60国的服务网络。其核心优势在于融合AI能效优化与数字孪生的AI Mode智慧能源管理系统,以及200余项知识产权支撑的技术实力。文章指出,爱士惟正加速向智慧能源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是兼具品质可靠性与智能化服务能力的全球重要供应商。(199字)

取消!河北保定100MW光伏发电项目来源: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6-06-03 08:52:37

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于6月2日发布公示,拟对辖区内一个光伏新能源项目进行调整处置。该项目为徐水区100MW光伏发电项目,由河北极致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该公司系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省、市关于加强新能源项目规范管理的最新工作要求,经综合研判,徐水区决定取消该项目建设。公示旨在向社会公开拟处置意见,接受监督。此举反映了地方对光伏项目审批与实施的动态监管,强调项目需符合政策导向、资源匹配及实际推进条件等要求。目前该项目尚未建成,处于前期管理阶段即被终止。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120MW夕阳光伏发电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来源: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6-02 17:01:32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20MW夕阳光伏发电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公示。该项目位于昆明市晋宁区夕阳乡荒山荒地,由国能昆明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总投资约4.29亿元,环保投资335.95万元,新建120MW光伏电站及110kV升压站,不包含送出线路。报告全面分析了施工期与运营期的环境影响:施工期重点管控扬尘、施工废水、噪声及固废,采取洒水抑尘、废水回用、低噪设备、分类处置等措施;运营期聚焦油烟与恶臭控制、生活污水再生利用、变压器油等危废防渗管理、噪声达标排放及固体废物分类处置与风险防控。项目各项环保措施可行,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众可依法提出意见或申请听证。(199字)

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发布来源:国家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6-02 16:53:33

《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由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五部门于2026年5月联合印发,自印发日起试行,适用于2026年起的年度核算。该指南旨在支撑“双碳”目标落实,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其核心围绕三大原则:一是统筹衔接,兼顾能源统计、碳排放核算及物理连接、电能量交易、绿证绿电交易等多维度因素,分类明确省、市两级及终端用户的核算规则;二是稳妥有序,推动核算机制逐步从单一电能量交易基础转向电能量与绿证交易并行模式,并计划未来探索缩短核算周期;三是科学合理,优先依据物理连接和市场交易直接认定,对无法直接认定的情形实施合理分摊,确保跨区域核算平衡,杜绝重复计入。(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