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淇县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公司4675KW光伏扶贫发电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且已落实,采购人为淇县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淇县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公司4675KW光伏扶贫发电项目第二标段(二次);
2.2招标编号:HC-ZZZB-2017-020;
2.3工程概况:庙口镇、黄洞乡、灵山等18个村建设村级小型光伏电站18个,项目总投资约32725000.00元;
2.4工期要求:自本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
2.5质量要求:项目需满足光伏发电站相关国家验收规范要求,满足电网公司并网相关要求,运营维护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要求及发电指标;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分为一个监理标段;
2.7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备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3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含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有效期内);
3.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四、报名要求及采购文件获取:
4.1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格证书、职称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以上资料验原件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1日至 2017年8月17日,每日上午9 时00分至11 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 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国家法定假日除外)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河北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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