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阳高县2017年光伏扶贫一期(5.1MWp)村级电站项目已由阳高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阳发改备案[2016]13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阳高县普惠城乡经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阳高县2017年光伏扶贫一期(5.1MWp)村级电站项目EPC总承包
2.2 招标范围:51个村(每村100KW)集中建设5.1MWp的村级电站。包括5.1MWp光伏发电站的设计、建安工程施工、设备和材料(光伏组件、控制器、逆变器、监控系统、升压变等)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指导监督、技术人员培训、相关技术服务等到本项目正式并网发电,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等内容。
2.3 招标编号:SXXY-2017-006
2.4 项目投资:4063万元
2.5 项目地址:阳高县古城镇上辛庄村
2.6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及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具备电力行业(变电工程、新能源发电、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2.3具备电力工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三级及以上许可证;
3.2.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5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或相关专业注册师资格;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3.2.6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起)至少完成2个单项工程容量不低于5兆瓦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工程的业绩;
3.2.7近三年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3本次招标接受以联合体方式投标(以联合体投标方式投标的企业法人须提供联合体牵头人协议并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8月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递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资料两套,原件审核后退还:
4.1.1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
4.1.2 营业执照副本;
4.1.3 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者不提供);
4.1.4 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者不提供);
4.1.5 资质证书副本;
4.1.6 安全生产许可证;
4.1.7 设计项目负责人注册证、职称证、身份证;施工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
4.1.8 联合体牵头人协议书;
4.1.9 近三年(自2014年1月1日起)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7年8月15日9时00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六、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即在开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河北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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