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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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安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发布公告,明确将从光伏发电项目收益中列支20.55万元,用于三项与光伏设施相关的维修及运维支出。其中,高力房镇小高力房村因村部房顶漏雨,需临时拆除并后续复装光伏板,相关维修费用为2.8万元;高力房镇政府屋顶光伏电站的电缆因老化破损、存在安全隐患,需更换屋顶走线电缆,费用为1.8万元;此外,2026年度光伏项目运营维护费为15.95万元。公告强调上述资金均从光伏收益中统筹安排,旨在规范项目管理、保障设施安全运行和群众居住安全,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199字)
2025年5月,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禾力新能源与华融金融租赁签署《合作协议》,拟在三年内开展户用光伏系统设备采购及运维服务合作,预计总规模约10亿元。后因政策调整、市场需求变化及户用光伏项目收益预期下降等客观因素,双方基于市场环境变化及各自发展战略考量,经友好协商,于近日签订《终止协议》,提前终止该合作。协议明确,原合同项下各方权利义务自终止协议生效起自动解除,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后续事宜将依约处理。禾迈股份表示,此次终止系审慎决策结果,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亦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198字)
江苏瑞晶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因资不抵债、丧失清偿能力,经预重整失败后被正式裁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该公司成立于2021年1月,注册资本1.0651亿元,注册地为建湖县经济开发区。法院曾于2026年2月启动为期六个月的预重整程序,但临时管理人未能促成债权人、出资人及战略投资人达成重整方案,亦未引入重整资金,最终于2026年8月终止预重整。此后,债权人苏州优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与顾克旭以其债权未获清偿、企业已停业且多起执行案件无法履行等为由,向建湖县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法院查明瑞晶公司确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条件,遂依法裁定受理该破产清算申请。
江苏尚德发布严正公告,全面规范品牌授权使用,整顿市场经营秩序,坚决打击假冒侵权行为。公告明确授权主体、使用边界及违规后果,强调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权。此举旨在维护企业声誉与消费者权益,保障光伏行业健康生态,引发业内广泛关注。
本文报道了江苏泗洪聚能光伏有限公司破产危机暂缓的法律进展。2024年6月5日,自然人邓庆军以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泗洪县人民法院申请对其破产清算(案号:(2024)苏1324破申40号)。该公司成立于2023年3月,注册资本200万元,主营光伏设备销售、新能源技术研发及电力工程相关服务。9月10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布裁定书:申请人邓某在法院正式受理破产申请前,主动请求撤回申请。法院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九条,认定其撤回行为属依法行使民事与诉讼权利,未违反法律规定,遂裁定准许撤回。此举意味着该光伏企业的破产程序尚未启动,经营危机暂获缓解。
本文报道了泗洪聚能光伏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的中止事件。2024年6月5日,邓庆军以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泗洪县人民法院申请对其破产清算(案号:(2026)苏1324破申40号)。该公司成立于2023年3月,注册资本200万元,主营光伏设备销售、新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服务等业务。9月10日,申请人邓某在法院正式受理破产申请前,主动请求撤回申请。泗洪县人民法院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九条,认定撤回申请系当事人对自身民事及诉讼权利的合法处分,裁定予以准许。该裁定意味着针对该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尚未启动即告终止。
江苏涌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一家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3000万元的光伏企业,因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于2025年7月25日被荣马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当日裁定受理。同年10月27日召开首次债权人会议,11月27日正式宣告破产。经管理人核查,该公司无可供分配财产,遂于2026年7月17日向法院申请终结清算程序。8月18日,镇江经开区人民法院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裁定终结其破产清算程序。该公司注册地址为镇江市解放路17号308室,经营范围涵盖光伏研发、工程安装及设备销售等,破产前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8月19日,苏州中鑫新能源有限公司发布山东济南玉晶玻璃2.07兆瓦分布式光伏项目中标公告。该项目已获相关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系苏州中鑫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实际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注:原文“苏州工业园区”应为表述错误,依据项目名称“济南玉晶玻璃”可确认实施地为济南)。中能国泰(山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中标综合单价为2.61元/瓦。合同明确要求自开工之日起90天内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该中标价格反映了当前分布式光伏EPC市场的阶段性成本水平,也体现了项目在工商业屋顶场景下的建设规模与工期约束特征。(199字)
林洋能源与马来西亚沙捞越州国企SMD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建“芯片研发+中国集成+东盟/OIC市场落地”跨境产业链,推动半导体与新能源装备深度融合,联合开发东南亚光储项目,加速绿色能源转型,标志中马绿色产业合作新里程碑。
本文为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南通安美滨海新区富港村49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公告。该局于2026年8月3日作出正式批复(文号:通数据审批〔2026〕187号),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建设内容及环保措施。公告明确告知公众,如对审批决定有异议,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如皋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时提供了复议与诉讼的权利依据、具体时限及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便于相关方依法行使救济权利。
8月7日,迪拜知名房地产开发商阿齐兹开发(Azizi Developments)与上海恒羲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签署3GW能源项目战略合作备忘录,首期合作聚焦2GW光伏组件供货。阿齐兹开发于2025年6月正式进军能源领域,计划建设总装机约10GW的多元化发电设施,此次合作是其绿色转型的重要举措。作为迪拜头部房企,阿齐兹开发拥有数百亿美元资产规模,正建设725米高的Burj Azizi塔。签约后,阿齐兹开发拟在上海设立采购办公室,推动与恒羲光伏在技术研发、系统解决方案、智能制造等领域的深度协作。恒羲光伏将为其能源及房地产项目提供自产光伏组件,支持其可持续发展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