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来,大冶积极抢抓国家政策机遇,将
光伏扶贫项目作为产业扶贫的头号工程,并结合本地实际提出:按照每个贫困村建设1座60KW
光伏电站标准,建设村级光伏扶贫项目60个。截至6月29日,该市10个乡镇60个脱贫村光伏电站全部建成并顺利并网发电。
这是一场特殊的“应试”,说来容易做来难。筹集项目资金、制定实施方案、强化项目管理、规范收益分配……
为了不增加贫困村的经济负担,大冶从“整合”入手,采取“五个一点”:扶贫专项资金扶持一点,企业、社会捐助一点,乡镇、有条件的村自筹一点,驻村工作组帮扶一点,群众筹资入股一点的办法,解决贫困村光伏电站建设资金的后顾之忧。
有了资金,在哪儿建又成了一个问题。分散建当然容易建,但却很容易“村村点火、户户冒烟”,好建却不好管。集中建虽然后期管理方便,但是选址是个难题。经过再三调研、勘察、论证,大冶选择了集中建设,并且鼓励利用荒山、荒坡、滩地、闲置土地、废弃地等来建,尽最大可能节约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金湖街办的光伏电站依势建在马叫山上,金山店镇的光伏电站则利用了废旧学校的场地……
在运营管理上,大冶以村为主体,联合成立了18家
光伏发电扶贫公司,实行公司化运行、市场化管理,建立健全建、管、用相结合的运行维护服务机制,确保光伏电站正常运行,使建站贫困村和贫困户长期收益。
大冶通过审计、财政、监察等多部门联合,对光伏扶贫项目投资建设全过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审计,加强对责任单位的监督。将
光伏扶贫电站的发电量、收益、土地租金、维护费用、收益分配等重要事项及时向村民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违规操作,截留、挤占、挪用收益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同时,建立资金管理长效机制,对光伏扶贫电站收益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人负责、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
产业发展是脱贫之本、富民之基。大冶市扶贫办负责人说,光伏扶贫电站的建成是全面巩固“率先脱贫”的重大成果。根据现行的上网电价补贴政策,6月30日前并网的可享受0.98元/度的补贴,仅此一项每年就可为脱贫村实现稳定增收5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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