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次考察主要以昭通黑颈鹤保护志愿者协会参与实施的《鲁甸转山包30MW农业地面光伏电站对黑颈鹤越冬影响的监测报告》,考察结果将作为理论依据撰写进该报告,最终提交给昭通茂创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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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9月21日发布通知,启动2026年度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清单的补报工作。本次补报面向2024年内并网、但未在当年4月完成申报的符合条件项目,要求项目年利用小时数超800小时、通过验收、且投资主体须为在萧山区注册纳税的企业。申报需提交包括补助申报表、并网验收证明、项目备案表、工程验收合格证明(30kW及以上)、营业执照或纳税证明、建档立卡截图及整套验收报告等材料,并同步提供电子版与盖章纸质版。材料须于2026年9月23日16时前报送至区发改局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通知强调企业对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弄虚作假将被追回资金、记入信用记录乃至移送司法机关。(199字)
云南省文山州近日公示那朵(5万千瓦)和新安村(7万千瓦)两个光伏项目开发主体优选结果,均由广西民海能源有限公司中标。两项目分别纳入云南省2025年第三批和2024年第二批新能源建设方案。公告明确严格管控开发权:中选企业不得转包、分包或非法转让项目,违者将被取消资格并收回资源;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协议签订、备案、开工及并网等关键节点——自业主确定起10个工作日内签约,签约后1个月内备案,备案后2个月内开工(前期审批时间可剔除,最长2个月),开工后8个月内具备投产条件、1年内实现全容量并网。因不可抗力需延期的,须提前申请并获批准,延期不超过3个月。项目还要求采用高效光伏组件(转换效率≥24%)、落实资源退出机制,并设定经营期限上限,期满后由县级政府收回开发权并重新配置。
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正式启动胜利光伏发电项目(二期)竞争性配置工作,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0万千瓦(即100MW)。根据公告,项目建设周期明确:计划于2027年3月开工,同年11月实现首批机组并网发电,并于2028年3月完成全容量并网。该项目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投资主体,允许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申报,但联合体成员数量严格限定为不超过两家企业。此次竞配是怒江州推动清洁能源发展、落实可再生能源规划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市场化方式优选具备技术能力、资金实力和建设经验的开发主体,保障项目高质量、高效率落地实施。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拟在陈家港镇原响水化工园区内建设一座123MW光伏发电项目,总投资约4.07亿元,占地2204亩,工期12个月。项目交流侧装机容量123MW,直流侧达152.23MWp,采用21.1万余块720Wp光伏组件。用地来源于园区化工企业清退地块,涉及响水台舍化工有限公司等29家企业原址,这些地块于2022年初完成拆除后长期闲置。该园区曾为农田,2003年后逐步发展为化工集聚区,2019年“3·21”爆炸事故后,盐城市委决定全面关闭园区,累计腾退64家化工企业、约6590亩工业用地。本项目由国有控股的盐城市黄海生态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实际控制方为盐城市人民政府与响水县财政局。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于9月15日发布公告,宣布终止2026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中的苏子塘光伏发电项目(二期)竞争性配置工作。该项目规划装机容量100MW,总投资约3.33亿元,拟建于临沧市耿马县孟定镇苏子塘片区,采用农光互补模式。终止原因为递交响应文件的竞配企业少于3家,未满足最低竞争门槛。公告明确后续竞配将由代理公司另行组织。该案例并非孤例:今年以来,云南省多地光伏项目频现流标,部分项目经历二次甚至三次招标;此前昭通市大关县360MW光伏项目亦因类似原因放弃原指标,后经重新优选确定中标方。整体反映出当前云南光伏指标竞配中企业参与度不足、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现实情况。
苏美达能源海安墩头5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项目于9月15日成功并网,年发电6600万度。项目创新应用柔性支架技术,提升水面养殖空间,实现“板上发电、板下养鱼”双收益。高标准建设、多方协同保障质量与进度,彰显绿色低碳实践成果。
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蚂蚁堆乡150MW光伏发电项目于2026年9月14日完成竞争性磋商,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该项目总投资额为5.2亿元,建设规模为15万千瓦,投资经营期限为25年,选址位于临沧市临翔区蚂蚁堆乡。磋商活动由云南建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评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进行。成交结果于2026年9月15日至17日公示,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成交方需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并与采购人——临沧市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签订投资开发协议。未中选供应商可按规定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199字)
《鹿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是温州市鹿城区为规范辖区内既有建筑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备案、建设、电网接入及运行管理而制定的系统性制度文件。办法依据国家及浙江省最新政策法规,明确区发改局为牵头主管部门,厘清住建、供电、应急、消防、综合执法及街镇等多部门职责分工,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与协同监管机制。全文涵盖总则、适用范围、备案管理、建设管理、电网接入、运行管理等七章内容,重点对备案主体与程序、建筑合规性要求、屋顶安装高度与风貌管控、安全设施“三同时”、并网分类受理与技术标准、“可观可测可调可控”等新型调度要求、全生命周期安全生产责任及违规处置措施作出细化规定,旨在统筹发展与安全,推动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落地。(198字)
云南省楚雄州发改委于9月16日发布公告,宣布己衣中村100MW光伏发电项目市场化竞争性配置评审结果作废。该项目原属楚雄州2025年第三批新能源配置计划,共涉及29个标段、35个项目,其评审结果已于2026年4月24日公示,公示期至5月6日结束。8月3日,原第一开发候选企业——华能阜新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正式行文申请退出该标段投资开发。经研究,楚雄州发改委决定取消其候选资格,并作废该项目已有的配置评审结果,后续将重新组织市场化竞争性配置,相关安排将另行公告。
怀远县为落实蚌埠市发改委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要求,启动全县光伏项目清理工作。本次清理聚焦两类异常项目:一是15户超容发电项目,即实际发电功率持续超过备案容量;二是70户长期停运项目,指连续6个月未发电或设施已拆除的项目。清理流程由县供电公司每月初开展现场核查,形成清单并报县发改委;对拒不整改的超容项目及确认无法恢复运行的停运项目,供电公司依规办理销户,并提前告知项目单位,同步通过官网、本地媒体及发改部门渠道公示;清理完成后,县发改委将撤销相关备案信息。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文为云南临沧市临翔区国有林场土地及附着物使用权公开招租公告。公告明确四宗标的:一号标的(27.4亩坚果种植用地)、二号标的(5000亩中药材种植林地)、三号与四号标的(合计148亩,专用于光伏项目建设)。所有标的均为国有农用地,权属清晰但尚未办理产权证,四至范围需现场确认。租赁期限分10年或20年,租金支付方式及递增规则依标的不同而异。承租用途严格限定,其中三、四号标的明确“仅限光伏开发”,不得挪作他用。招租采用网上竞价方式,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竞租人须符合资质、信用及保证金等要求,并接受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履约监管。(199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