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新能源公布,6月30日,该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苏州协鑫与中民协鑫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据此,苏州协鑫已同意转让金湖和万海全部股权,代价分别为约人民币1.86亿元和2017年5月份当月实现的净利润、6490万万元和2017年5月份当月实现的净利润。
据悉,中民协鑫由该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苏州协鑫及中民新能(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32%及68%股权。金湖主要从事光伏电站建设运营管理及大、中型光伏并网电站、小型并网电站、离网光伏发电系统、光伏建筑一体化的项目咨询、设计、系统集成、工程总包服务。万海主要从事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
公告称,预期该集团将因进行股权转让事项产生约人民币1850万元一次性盈利。股权转让事项的现金所得款项净额预期约为人民币2.5亿元。该公司拟将约人民币2.4亿元用于还债;余下约人民币1000万元将用于一般行政开支。
公司认为,转让电站可缓解继续发展的现金流压力,预计每年能节省财务费用约人民币1686万元,并基于2016 年已审计报表能把资产负债率降低约0.4%,有效降低财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