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光伏总部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

来源:嘉兴市经信委发布时间:2017-06-19 17:06:25

索比光伏网讯:大力发展光伏总部型企业,是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产业创新扩量升级的重要途径。为加快光伏产业“走出去”发展,进一步鼓励我市光伏企业参与国家光伏开发建设和“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促进光伏生产制造和应用工程类总部型企业发展,结合《嘉兴市鼓励总部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嘉政发〔2012〕109号)精神,制定如下政策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优化产业结构和经营模式为目标,围绕光伏生产制造型企业、光伏应用工程型企业,按照应用带动生产、生产支撑应用的原则,积极培育在市外开展光伏产品销售、应用工程建设的总部型企业。到2021年形成比较完善的光伏总部型企业发展环境、政策措施和服务体系,总部型企业数量逐年增加,持续对外拓展能力和地方贡献能力明显增强,成为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培育重点和引导方向

(一)培育本市总部型企业。扶持综合实力强、关联带动力强、发展层次高的本市光伏生产制造和应用工程型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提升技术研发、品牌培育、资本运作等能力,积极发展总部型经营模式,逐步形成一批市场前景广阔、规模效益明显并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光伏总部型企业。

(二)引进国内外大企业总部或区域性总部。在深入推进全面接轨上海示范区建设的基础上,发挥区位、服务、光伏试点品牌等优势,通过制订相关优惠政策,完善服务机制,积极引进国内外大企业来我市设立光伏总部或区域性总部。鼓励和支持具有市场发展潜力、产业规模优势和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的大企业集团根植嘉兴,加快企业和我市国际化进程。

(三)加快建设全市光伏总部集聚基地。优化光伏总部企业区域布局,打造总部相对集中、产业与园区、应用与园区紧密结合的“光伏+”总部企业集聚基地。秀洲光伏高新区内主要发展综合性总部,嘉善、平湖、海宁等地主要发展专业化制造总部。根据光伏企业总部主体功能和配套功能要求,强化光伏企业与园区产业生态有机融合。

三、认定标准和程序

(一)基本条件。

1.申请认定的光伏企业应在嘉兴市域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诚信经营;

2.企业主要从事光伏发电系统的研发、销售、设计、安装、运维及融资等业务,且光伏产品或光伏工程业务收入应占企业总营业收入70%以上。原则上光伏制造类企业,产能应不低于工信部《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要求,光伏应用工程类企业年装机规模应不低于100兆瓦或1万户家庭屋顶光伏电站

3.嘉兴市外全资和控股的分支机构原则上不少于3个,且对其负有管理和服务职能,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营业收入的30%以上来自前述市外全资和控股企业或市外承包工程(销售市场)。

(二)认定标准。光伏总部企业的认定,适用《嘉兴市鼓励总部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认定标准和评选程序,参照可直接认定或其他类型的现代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认定标准执行。

四、政策措施

(一)加大市场扶持力度。嘉兴市推进“光伏+”行动实施的各类政府采购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同等条件下,要优先选用列入我市光伏总部型培育企业目录的自主创新光伏产品;非政府投资重点光伏项目,同等条件下,有关部门要为其优先推荐。凡本市光伏企业或科研机构生产或开发的,暂不具备市场竞争力,但代表先进技术发展方向的首次投放市场的光伏产品,可由政府首先采购。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市财政采用直接补助和基金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对光伏总部型培育企业发展予以支持,统筹安排各类支持光伏总部型企业和“走出去”发展的资金,落实对新注册或新引进企业落户补助政策,以及境外光伏开发和加工制造、品牌推广和跨境并购的奖励政策,按项目属性分别从工发、科技、服务业、人才等各专项资金中列支,分担“走出去”经营风险。对世界500强企业及跨国公司、上市公司及国内经济综合实力百强企业直接到本市设立光伏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的,按“一事一议”予以引进。

(三)落实税费支持政策。持续加大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全面落实已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落实对新引进或在嘉兴市生产经营超过5年的企业,并经认定为光伏总部型企业的实缴税收(含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奖励政策。加强“走出去”发展的税收政策宣传和跨境涉税事务指导,贯彻执行双边税收协定,落实境外所得税收抵免相关政策。

(四)落实用地用房措施。按照《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空间换地”深化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嘉政发〔2014〕49号)对光伏总部型企业用地予以重点支持,在年度土地出让计划中优先安排光伏总部型企业用地出让计划,为新引进总部型企业优先提供用地保障。对2016年以后新注册设立或新引进且经认定为光伏总部企业租用办公用房的,给予办公用房补助。

(五)加强总部平台建设。加强光伏总部型企业集聚区规划建设,优化光伏总部经济区域布局,大力推进秀洲高新区等光伏总部型企业集聚区配套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发展承载能力。在省级特色光伏小镇搭建公共技术研发和服务平台,不断完善平台光伏总部经济发展功能,强化创业创新支撑作用,打造光伏总部经济创业创新的集聚地。

(六)完善人才保障政策。落实《嘉兴市“人才强企”若干政策意见》、《嘉兴市杰出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等人才政策措施,加快光伏产业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的培育和引进,对光伏总部型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优先推荐申报各类奖励政策,帮助解决人才住房、子女就学等方面问题。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嘉兴市光伏产业五位一体创新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促进光伏工程总部经济发展有关政策,统筹指导、协调、督促整体工作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培育引进工作责任制,评估各级政府、市各有关部门促进光伏总部经济发展的工作绩效,并会同嘉兴市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开展光伏总部企业资格认定和奖励审核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地要强化对光伏总部企业引进、培育和服务,按照“培育一批、申请一批、储备一批、认定一批”的思路,有序推进全市光伏总部型企业创建工作。对已认定的光伏总部型企业,经年度复核合格的,继续享受总部型企业鼓励政策。对培育和储备企业建立对口联系沟通制度,及时发布本市发展规划、产业政策、重大项目投资信息和改革措施,重点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拓宽融资渠道。完善银行对光伏总部型企业“走出去”信贷审批和风险评估机制,降低融资成本,提高放贷效率。为光伏总部型企业融资、上市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支持企业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融资。鼓励光伏总部型企业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支持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发行债券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探索培育以电费、补贴等未来收益为抵押的融资担保业务发展。

(四)优化发展生态。各地要把支持光伏总部经济发展的工作重点放在优化环境和完善服务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制定完善光伏总部经济统计指标体系,构建并完善光伏总部经济发展信息监测机制,定期公布总部经济统计资料。

六、其他

(一)各县(市)应参照本意见,结合当地实际,制订相应培育政策。

(二)本意见涉及市级承担的奖励、补助资金按现有财政管理体制执行。

(三)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原标题:关于鼓励光伏总部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706/19/138608.html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重庆巫山县发布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风险告知书来源:巫山县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03 15:45:53

重庆巫山县发改委于2026年7月2日发布《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风险告知书》,旨在提醒居民理性参与光伏项目。文中明确指出,此类项目实行告知性备案,仅具程序合法性,不构成政府对质量、收益或安全的担保;项目成败取决于企业资质、技术方案及合同约定。告知书系统梳理了五大风险:虚假宣传误导、房屋结构与施工安全隐患、金融诈骗(如“阴阳合同”和以居民名义融资)、合同争议陷阱(如异地管辖、收益划转失控、过度保管责任)以及售后缺失、收益不符预期、长期合约影响拆迁权益等其他问题,并提出四项实操建议,强调审慎签约、拒绝违规授权、评估房屋承载力及留存书面凭证,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银价波动影响企业利润 光伏行业借金融工具破解保供难题来源:中国经济网 发布时间:2026-07-03 09:56:38

本文聚焦2025年以来白银价格剧烈波动对光伏产业链,尤其是光伏银浆企业的冲击。白银占银浆成本超90%,其价格飙升与实物流向投资领域,导致工业用银供应紧张、企业库存风险加剧、利润承压,中小厂商生存压力凸显。为应对挑战,以聚和材料、中伟新银为代表的头部企业组建专业期货团队,一方面运用白银期货与期权开展套期保值,管理价格敞口、稳定生产成本;另一方面积极参与上期所白银期货实物交割,在现货紧缺时补充原料、规避高溢价,保障订单交付。文章指出,期现融合正从风险对冲手段升级为供应链管理新路径,助力企业实现轻库存运营与经营韧性提升,并强调风险管理能力已成为光伏行业新一轮高质量发展中的核心竞争力。(198字)

中国诚通发展集团就若干光伏发电设备订立售后回租协议来源:同花顺 发布时间:2026-07-03 09:33:00

中国诚通发展集团(HK0217)于2026年7月2日宣布,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诚通融资租赁(WLFC)与某承租人订立一项售后回租协议。根据协议,WLFC将向承租人购入一批光伏发电设备,并在两年租期内将其回租予该承租人;协议允许依据条款提前终止。此项交易属于WLFC日常经营范畴,旨在拓展其租赁业务板块。目前,集团主营业务涵盖融资租赁、物业开发与投资、海上旅游服务及酒店运营,其中融资租赁主要由WLFC承担。本次售后回租预计为WLFC带来约人民币180万元(约合港币207万元)的租赁利息收入。

山西农光、渔光互补等分布式能源启动申报来源:山西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03 09:04:43

山西省能源局于6月25日发布通知,启动2026年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申报工作。通知明确支持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及小型地面光伏等项目,并将部分参照集中式管理的光伏项目纳入申报范围。申报须立足本地资源条件与电网承载能力,突出就近接入、就近消纳特点,推动可再生能源与农业、交通、文旅、建筑、油气等领域融合发展,呼应“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等国家部署。通知强调项目管理规范性:要求申报与运营主体一致,光伏项目须年内全容量并网,风电项目须12个月内并网,严禁建设期及并网后5年内擅自转让;对无实质进展项目,由市级能源部门联合电网公司予以废止或核减规模。跨市布局的交通、油气融合类项目可由企业集团打包直报省能源局。

某光伏企业发布7、8月放假通知来源:索比光伏网整理 发布时间:2026-07-03 08:39:48

常州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近日发布通知,宣布2026年7月至8月将实行阶段性休假安排:行政人员每周四、周五固定休息,调休须通过OA系统审批;制造中心则依据实际排产情况自主安排作息。通知明确要求各部门在假期期间安排必要值班人员,确保通讯畅通,及时响应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状况;同时强调员工须增强安全意识,做好个人及工作场所的安全防范。该安排属于企业内部季节性管理措施,旨在统筹生产运营与员工休假需求,未涉及全员停工或经营异常,仅针对特定时间段和岗位作出临时性调整。

英国出台脱碳新目标到2040年减排87%来源:中国石化报 发布时间:2026-07-02 10:59:50

英国政府宣布新脱碳目标:到204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较1990年水平削减87%。该目标旨在应对近年频发的能源危机——2022年欧洲地缘政治冲突及近期中东冲突均导致全球能源供应中断,推高英国能源价格。政府认为,加速发展本土清洁电力是保障家庭与企业经济安全的关键路径。目前,英国排放量已比1990年下降54%,去年进一步下降2%,主要得益于工业部门减排,尤其是钢铁行业高炉关停。同时,清洁电力产业被视作经济增长新引擎,据英国能源与气候智库报告,净零经济已创造超100万个就业岗位。

贵州超3.86GW风光建设指标下发来源:贵州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02 10:04:54

贵州省能源局于2026年6月29日印发通知,正式下达七星关区生团风电场等44个新能源项目年度建设计划,总装机规模达386.433万千瓦(即3.864GW),其中风电项目33个、装机245万千瓦,光伏项目11个、装机141.433万千瓦。项目覆盖贵阳、遵义、六盘水、安顺、毕节、黔南州、黔西南州7个市(州),主要由国家电投、贵州能源集团及四川港投等企业投资建设。通知明确风电项目须于2027年12月22日前完成核准,光伏项目须于2027年6月22日前完成备案,逾期未办结者将取消指标。各地能源主管部门需统筹指导前期工作,推动项目有序落地实施。(199字)

晶科能源签约意大利200.3MW飞虎3地面电站订单来源:晶科能源JinkoSolar 发布时间:2026-07-02 09:32:39

晶科能源签约意大利200.3MW大型地面电站,全部采用飞虎3 N型TOPCon组件。凭借670W超高功率、90%双面率、成倍抗阴影能力及-0.26%/℃超低温度系数,显著提升复杂山地场景下的发电效率与LCOE竞争力。

广东1.35GW存量光伏指标获批来源:广东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01 09:11:30

广东省能源局于6月30日公示首批存量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竞争性配置评审结果,共15个项目参与评审,最终13个项目入选省级开发清单,总规模1.35吉瓦(GW)。此次配置依据今年1月发布的专项通知开展,旨在筛选符合条件的存量项目纳入开发建设清单,上限为150万千瓦。评审重点考察三项指标: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比例、配套储能比例及已支付资金比例。华电、华能、大唐集团各获200兆瓦以上规模,表现突出;而阳光新能源与中核集团部分项目因“已支付资金比例”得分偏低,导致综合评分不足,未获指标。此举标志着广东对存量光伏项目实施规范化、市场化准入管理。

天津下发2.53GW风、光指标清单!来源:天津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01 09:09:59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6年6月30日公示拟纳入该市2026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清单,总规模达2.53吉瓦(GW),其中光伏项目1.22GW、风电项目1.31GW。该项目清单是在各区申报基础上,经电力接入与消纳评估、部门联合审查及专家评审等程序严格筛选确定的。开发主体以大型能源央企为主,华能、中绿发、国家能源集团获配规模均超200MW;中国南水北调、华润电力、天津能源投资集团、国家电投、中国电建等企业获配规模均超过100MW。公示期为6月30日至7月6日,期间接受实名书面异议,旨在保障程序公开、公平、公正。

联想创投旗下基金入股钙钛矿光伏企业来源:天眼查 发布时间:2026-07-01 08:51:39

湖南炎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近期完成一轮股权变更与增资:原股东退出,新增联想创投旗下安徽省联想强链补链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Astrend Opportunity IV (Hong Kong) Alpha Limited等为新股东;注册资本由约542.8万元增至约732.7万元。该公司成立于2024年1月,法定代表人为冯凡,主营业务涵盖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及光伏设备与元器件制造。公开信息显示,其核心聚焦于钙钛矿太阳能电池技术的研发与产业化。目前,公司由冯凡、彭宗阳及新进投资方共同持股。此次入股标志着联想创投在新能源尤其是前沿光伏技术领域的战略布局进一步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