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受西藏昌都藏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西藏昌都市江达县青泥洞20MWp光伏电站项目主体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由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藏发改能源【2016】607号)批准建设,投资组建,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西藏昌都市江达县青泥洞20MWp光伏电站临建、场内场平及围栏施工;场内道路及排水工程施工;场内设备基础施工;场内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包括卸货、看护、二次倒运);场内集电线 路采购、施工;升压站(含综合楼、生产楼)土建工程施工;升压站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消防工程施工及验收;接地工程施工、测试并提交报告;场内及站内绿化工程等。
2.2 招标编号:CEITCL-NM-ZCGC-17062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集团(或总公司)性质的投标人必须明确是集团(或总公司)自身作为投标人,还是集团(或总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作为投标人;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承装、承修、承试一级资质;
3.4 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至今)内应承担过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高原业绩证明材料(并提供合同原件);
3.6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7投标人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经理、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人员、现场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资格证书。并具有相关业绩和经验,
3.8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良好,要求流动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3.9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0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
3.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6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北京时间)报名不收取费用;
4.2报名要求:报名申请单位须先填写项目投标报名表(报名表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或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同时报名申请单位须准备以下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原件)、2013-2015年审计报告原件等,查验原件时同时递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查验原件时,必须由授权委托人携带原件证件,若原件不齐全及与报名所填写不一致,则视为报名不成功),查验时间及地点:报名登记成功后,另行通知;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同报名时间;
4.4招标文件款及支付方式: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800元,售后不退;
4.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17年7月5日10时整;
4.7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4.8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