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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调整背景下 光伏如何走出“边建边弃”怪圈

发表于:2017-05-25 15:40:19     来源:国际能源网

原因?电源方面,目前风力装机主要集中在“三北”地区(东北、西北、华北),占全国的比重为77%,且以大规模集中开发为主。“三北”地区电源结构以煤电为主,燃煤热电机组比重高达56%,采暖期供热机组“以热定电”运行,导致系统调峰能力严重不足,不能适应大规模风力和光伏发电消纳要求。

电网方面,“三北”地区大部分跨省跨区输电通道立足外送煤电,输电通道以及联网通道的调峰互济能力并未充分发挥,对风力和光伏发电跨省跨区消纳的实际作用十分有限。

负荷方面,电力需求侧管理成效不明显,峰谷差进一步加大影响了风力和光伏发电的消纳。

解决办法?首先应构建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尽快完善市场交易规则,全国范围内优化配置资源;

其次,要靠加快建设输电通道,特别是通过特高压的输电通道,把西部的电输送到东部去;

第三,要积极探索全新的商业模式,比如绿色发电证书、碳指标等机制的引入等。


4、弃水电时代

数量?弃水主要发生在四川、云南两省,从2013年到2016年,四川省的弃水电量为26亿千瓦时、97亿千瓦时、102亿千瓦时、142亿千瓦时;云南省的弃水电量为50亿千瓦时、168亿千瓦时、152.6亿千瓦时、314亿千瓦时。据预计,2017年在云南电网统调火电按最小方式运行、仅安排160亿千瓦时发电量的情况下,水电富余电量仍可能近550亿千瓦时。

原因?第一,发电装机增长较快,省内用电和外送负荷小于装机规模,电力电量供大于求矛盾突出。

第二,水电外送面临“价格陷阱”。由于电力供大于求矛盾突出,成为买方市场,市场化交易后,水电企业电价普遍低于原上网电价。

第三,西南水电外送通道严重不足且推进缓慢。“十二五”末,四川跨省跨区电力交换能力已达到2850万千瓦,位居全国省级电网第一,但对比四川超过8000万千瓦的电力装机和近3000万千瓦左右的省内负荷,外送能力依然不足。

第四,在供需失衡与外送受阻的情况下,电力本地消纳也存在困难。

第五,中东部地区接纳西南水电意愿有所减弱。

解决办法?一是协调统筹各地、各类能源建设,并逐步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二是尽快打通跨区送电“梗阻”。在跨区送电能力明显不足的情况下,应尽快启动通道建设;应打破省际壁垒,将跨区送电放至更高层面协调;应出台严格措施,确保网、源同步规划建设,并要求新建项目提前落实市场空间,防止新“弃水”现象发生。

三是完善清洁能源发展的体制机制,将水电纳入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和强制消纳保障范围;还要通过构建合理的市场交易方式、价格补偿机制,促进清洁水电在全国范围优化配置。

四是加快发展电能替代。加快电能替代,引导形成新的电力消费增长点,有助于加快富余水电的消纳。

五是建议加大全国层面的统筹平衡,打破壁垒,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5、弃核电


数量:目前,中国有35台在运核电机组,共计3360万千瓦,核电在发电总量中仅占3%左右,远低于全球11%的平均水平。

2016年,全国核电设备利用小时7042小时、同比下降361小时,已连续3年下降。

2016年,全国核电机组按发电能力可生产2428亿度电,但由于各种因素限制,实际完成的计划电量1829亿度,参与市场交易消纳137亿度,总计损失电量462亿度,弃核率达19%,相当于近7台核电机组全年停运。按照全国按核电标杆电价 0.43 元/度来计,损失的这462亿度电。

相当于核电企业收入减少了近200亿元!

原因?第一,近年多台核电机组陆续投产,电网调峰困难导致核电难以消纳。

第二,经济新常态和电力工业发展新常态,核电消纳问题愈加明显,加之新一轮电改来袭,核电基荷电源角色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

第三,新电改方案中要求发电侧竞价上网,这给核电带来压力。目前核电基本上处于满发状态,标杆电价已经反映出了核电的大体成本,可供回旋的余地很小。如果不作系统性改变,核电在未来的市场化竞争中将不及煤电和水电。

解决办法?一是,明确核电按基本负荷运行,把核电列为一类优先发电电源,按实际发电能力核定年度计划电量;

二是,借鉴国际经验,在电力市场改革进程中,研究实施相关配套机制,实现核电满发;

三是,加强政府的统筹协调,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暂行办法”落实到位,同时加强跨省区电网通道建设和利用,推动核电集中跨区送电,保障核电消纳。

结语

不难看出,除光伏发电外,风电、水电、核电、火电都处于“弃时代”,而且弃的例大都在20%左右,总数达到1550亿千瓦时左右,这超过了2016年湖南省的社会用电总量(1495.65亿千瓦时),换算成人民币,“四弃”大概损失了660亿元,数额不可谓不大。

有分析认为,“四弃”问题的本质是机制性问题,是社会各主体尤其是电力决策者,对不同能源品种的低碳价值、能源安全价值、经济价值认知的不同以及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导向不同所致。归根到底是对能源商品属性和社会属性在不同发展阶段定位和作用认知的分歧,使市场对能源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发挥不到位。

所幸的是,弃问题已逐渐引起国家层面的高度重视,国家‘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和电力发展规划都提出了要在‘十三五’末力争将弃风、弃光率控制在合理水平的要求,并相应地出台了对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占比总用电量的配额制,但解决弃的问题,或许正如业内人士所说,除了政府之外,也需要各主体的共同努力。

FR:国际能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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