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建设地点:广西南宁市宾阳县洋桥镇东黎村,地理坐标为北纬23.30′,东经109.01′。
1.2.建设规模:总规划装机容量为100MWp的光伏地面发电项目(一期、二期为25MWp),包括光电转换系统、直流系统、逆变系统、交流升压系统等。项目将若干电池板组件串联组成光伏电池组件阵列铺设于地面支架上,光伏组件阵列接入光伏阵列防雷汇流箱后,并入光伏并网逆变器逆变输出315V低压交流电,经升压变压器就地升压为35kV,然后汇流至升压站经35KV/110kV升压变压器升压为110kV,经110kV输电线路送入广西主电网220kV安城变电站,建设配套的光伏监控、保护、通信、计量、远动系统。
1.3.项目建设工期:本项目建设总工期计划为 9个月(其中一期、二期建设工程为 3个月,三期建设工期为 5个月,试运行、竣工验收 1个月)。其中,施工工期不低于国家定额工期的80%。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7年 6 月 30 日开始。
2.采购方采用公开竞标的方式,邀请满足相应资格、类似业绩的单位(简称“投标人”),就本次竞标标的提交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3.报名参加竞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3、投标人须具有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新能源专业)。
4、项目经理资格:推荐的项目经理应具备高级工程师证书(电气或土建专业)资格,具有独立承担类似工程建设管理的经验与业绩,并具备协调工程现场周边环境的能力。拟派任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拟派任的本工程项目经理须与将来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一致,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5、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内至少三个新能源项目咨询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
6、银行资信: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8、投标单位三年内不曾有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记录。
9、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10、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12、投标人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施工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4. 标的范围见以下清单,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
标包号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采购范围
01 咨询服务 项 1 宾阳光伏项目施工图结构、电气、总图专业分包
5.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5月29日北京时间10:00时整,逾期恕不接受。
6. 报名参加竞标的投标人报名时需同时提交以下资料并将资料扫描件电子版按顺序制作成为一个完整的PDF扫描文件: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②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公告所要求的投标人需具有的相关资质证书、认证证书;④业绩清单、满足公告要求的相应合同业绩扫描件;⑤最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⑥开户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⑦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无法律纠纷证明。
联系人:陈涛 电话:0312-2664462
手机: 13131255793
邮 箱:dingli-ct@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