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702-1740CITC3015
时 间:2017年5月19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排集团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二标段18MW(高碑店、定福庄)项目业主为北京北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北京北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水厂分布式光伏项目,拟利用再生水厂的曝气池、沉淀池、清水池等水池上方大量闲置空间和厂房屋顶,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模式,为再生水厂的正常生产提供用电。定福庄再生水厂分布式光伏项目总装机容量约为5.57MWp。高碑店再生水厂分布式光伏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2.43MWp。在小红门再生水厂内设立集中监控系统,各厂(清河、清河二厂、小红门、高碑店、定福庄)将运行状况传输至监控中心。本标段两个再生水厂光伏项目已获得朝阳区发改委备案批复。
2.2招标范围: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技术方案进行投标,本项目技术方案以270多晶硅为设计示例,投标人在满足装机容量不低于技术方案设计值的前提下可自行考虑采用单、多晶高效组件及相应配套电气系统,其余设计方案不允许做实质性修改。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EPC总承包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电站的勘测、物探、设计、建设、设备(包含光伏组件等所有设备)和材料采购、运输及储存安装;施工前后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质监、消防、防雷检测等);施工场地管理及后续恢复(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绿化、构筑物池壁等):
(1)电站的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接入系统方案报送、审批及所有相关协议的签订,以及接入系统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并确保所有接入系统工作按期正式投运,完成建筑结构安全复核工作,根据可研报告、接入系统设计报告及批复编制整个工程项目的详细设计(勘测设计、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详勘报告、施工图及竣工图;相关设计接口协调、设计评审及现场设计代表服务等;
(2)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和现场管理:按照国家标准规程规范、当地电网公司要求,及业主提供的设备及材料采购相应的技术规范书等要求,并经业主确认后,完成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卸货、场内运输及现场保管;本项目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卸货、场内运输及现场保管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箱变、高低压柜、配电装置、动态无功补偿、接入系统工程、厂区屋顶漏水点修复、组件清洗系统、项目生产运维所需的安全器具、试验仪器仪表、生产安全标识标志、生产运营监管平台设备、运维通道等所有相关配套设备的安装、汇线、试验、调试等内容;
(3)施工准备与施工:完成厂区光伏建筑漏水点修复、增设上人爬梯、建设光伏配电室、设备或配电室占地处的树木移栽或赔偿、道路及建筑等因施工造成的损坏修复、光伏系统内所有设备(含组件清洗系统)的施工、设备安装与调试工作、电费结算计量表计(关口表)的检测、安装和验收并网调试及其电网公司所有并网手续的办理及协调工作、光伏电站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各项检查及验收试验等;原有建、构筑改造及修复;接入侧系统改造;水厂原有设备的保护措施;接入北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线监测系统;
(4)确保本电站满足各项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完成正式并网投产,竣工验收、性能试验(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效率、光伏组件平均功率衰减、并网点电能质量、接地连续性检测等)等所有相关工作;
(5)所有设计和施工(含防雷、消防)的审批备案;
(6)施工临水临电:协调厂区业主解决施工期间的水、电、临时办公等工作;
(7)各类验收:为完成本项目根据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进行各阶段工程所发生的验收。包括但不限于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和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进行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工程消防、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档案、供电公司(包括不限于并网后期检测、试验等)等专项验收、试运和移交生产验收及竣工验收,并承担各类验收的会议费、专家评审费等费用;
(8)协调、培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调现场各单位(含设计、施工、设备供货商)及厂区业主关系,协调厂区业主的施工配合并负责各项协调事宜的费用;负责技术培训、生产移交培训以及质保期内的相关服务并承担相关费用;
(9)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建安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并承担全部费用;
(10)税款的承担:建安发票的增值税、采购设备(材料)的增值税、咨询类增值税;
(11)光伏设备区配套:绿化、电气设备围栏、阵列区维修通道、光伏配电室及监控室的装修(含空调配置)等相关工作;
(12)承包商合同范围内设备备品备件、生产生活配置清单的采购;
(13)合同中承包商采购设备的监造工作。
2.3建设地点:高碑店再生水厂及定福庄再生水厂厂内
2.4工程性质:新建
2.5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100%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有如下资质和业绩:
a、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014年1月1日至今,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容量大于150MW,至少具有2个已并网且运行良好的单体光伏电站EPC总承包业绩;且分布式光伏工程总施工容量不低于30MW(其中单个分布式项目容量不低于1MW),至少有1个已并网且运行良好的单体分布式光伏电站EPC总承包业绩。
b、且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014年1月1日至今累计达到100MW及以上光伏电站施工图设计投产业绩其中包含至少1个分布式项目且容量不低于1MW。
(2)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3)具有良好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为腐败或欺诈行为。
(4)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每年营业收入均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如果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需满足此要求。
(5)a、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一级建造师,并具有光伏电站EPC总承包项目管理经验。(机电、水利水电工程、建筑等相关专业)
b、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注册电气工程师或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并具有光伏电站设计经验。
c、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二级建造师或以上资格,或电气、结构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d、施工机械设备:满足施工需求
e、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有相关岗位的资格证书,并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
4.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两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5月19日到2017年5月24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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