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特能源公布,5月16日附属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与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人民政府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新疆新能源将会在江苏省宝应经济开发区内和江苏省内优质企业共同出资注册成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2亿元人民币,合资公司经营业务主要涉及新能源装备制造及风光电站投资开发。合资公司计划三年达到产值10亿元人民币,税负不低於4%(含设备抵扣税等).
宝应县人民政府在分配本地地区风光资源时,将新疆新能源列入重点企业进行优先推荐,支援新疆新能源建设风光电站项目。为加快项目实施,宝应县人民政府为新疆新能源连续三年配置每年200兆瓦的风光资源指标(其中优先推荐配置光伏领跑者基地指标不低於国家批覆领跑者基地总量的10%,不足的部分由宝应县人民政府协助争取新疆新能源认可的风电、分布式备案指标,补足到每年200兆瓦);并大力协助新疆新能源获取资源批覆等支持性文件及推动项目建设实施。宝应县人民政府通过设备本地化的政策扶持,倡导使用当地产品和扶持当地能源制造业发展的目的出发,在同质、同价条件下,积极引导辖区内企业优先使用新疆新能源在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投资生产的产品。
公司认为,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及落实项目有利於扩大集团的竞争力及市场占有率,保障集团长远可持续发展,同时有利於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当地经济繁荣、社会稳定及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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