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指导意见

来源:质检总局发布时间:2017-05-16 09:58:24

索比光伏网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有关单位:

能源计量是评价能源利用状况、依法实施节能监督管理的重要基础和手段,也是实现绿色发展的有力支撑和保障。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和《“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能源计量体系,提高能源精细化管理水平,推进能源计量服务向全过程、综合性、智能化转型升级,不断增强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国家能源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积极探索能源计量工作新思路、新模式,全面夯实能源计量基础,提升能源计量智能化、专业化、网络化服务水平,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计量技术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需求牵引、创新驱动。根据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和要求,紧密衔接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能源计量需求,准确把握能源计量发展方向。以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为手段,积极探索能源计量发展新思路,培育能源计量服务新业态,形成可量化、可复制、可推广的能源计量服务新模式,推动能源计量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夯实基础、完善体系。加快能源计量相关计量基准和计量标准建设,针对节能减排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技术难题研究和攻关,推动能源计量器具智能化升级。健全能源计量体系,加快能源计量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的制修订,完善能源计量监管体系,提升能源计量监管能力和水平。

分类推进,协同发展。针对各行业、各领域发展特点和需求,分类、分层制定能源计量推进措施,提升以能源计量为基础的节能减排整体解决能力和水平。加强相关部门、行业、企业、区域之间的协作,积极构建统一协调、运行高效、资源共享、多元共治的能源计量协同发展机制。

智能互联、融合应用。以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深化能源计量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拓展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在能源计量领域的融合应用,促进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数据采集和传输、统计分析应用等工作的全面智能化升级,支撑和服务现代能源体系建设。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能源计量工作逐步由器具管理向数据管理延伸,由单一的能源数据采集向能源数据统计、挖掘、分析、应用全方位拓展,建成政策法规更加健全、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技术水平更加先进、服务能力全面提升的能源计量体系,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和现代能源体系发展的需要。

——法规体系更加健全。能源计量法规体系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等逐步齐全。形成权责清晰、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能源计量监管体系和长效机制。

——基础设施更加完善。能源计量器具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不断完善,逐步实现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推动全国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和实施,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溯源性和有效性,初步建立以能源计量数据为基础的节能评价方式。

——技术水平更加先进。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和关键瓶颈,在新型智能计量器具研发、能源计量器具在线检定和远程校准、能量计量、新能源计量等领域不断取得新的进展,提升能源计量实验室整体能力和水平。

——服务能力全面提升。能源计量服务意识和理念不断强化,服务领域和范围不断扩大,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服务模式更加完善。能源计量服务机构逐步形成并健康发展,计量为节能减排、绿色发展提供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能源计量监管体系。

1.完善能源计量法律法规。以《计量法》修订为契机,不断强化能源计量法制化管理要求,增强能源计量意识。加快《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的修订,进一步完善能源计量相关的法规、规章、制度等。逐步构建以《计量法》《节约能源法》为主体,以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规章为配套的能源计量法律法规体系。

2.健全能源计量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全面梳理现行能源计量技术规范和标准,做好相关技术衔接。完善水电气热等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要求和安装规范,加快在线检定和远程校准、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等方面计量技术规范的制修订。完善能源计量审查制度,细化行业审查要求。强化能源计量数据的规范性要求,为能源计量标准化、智能化、互联网化提供基础和支撑。

3.加强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使用、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应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开展能源计量审查,不断加大执法力度。针对高耗能行业、公共机构等领域的特点和需求,组织开展能效对标、节能诊断等活动。加强能效标识专项检查,依法打击能效虚标、伪造和冒用能效标识等违法行为。

(二)强化用能单位能源计量主体责任。

1.建立完善能源计量管理制度。用能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管理制度,设置能源计量岗位,配备专门的能源计量管理人员,明确计量管理职责。加强能源计量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增强能源计量管理与法律意识。完善能源计量体系,有针对性地采取计量手段,实现能源利用全过程管控,量化实施和考核年度节能目标。

2.加强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使用。用能单位应当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相关行业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等要求,配备和使用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器具台账,依法实施检定或校准。逐步淘汰技术落后的能源计量器具,推进能源计量器具智能化升级改造。

3.做好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用能单位应当加强对能源的分类计量和统计,建立完善的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监测及分析管理制度。积极建立和完善能源管控平台,为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考核等提供能源计量基础数据。

(三)加强能源计量基础能力建设。

1.加强计量基准和计量标准建设。落实国家能源战略部署,加强相关测量技术和测量方法研究,建立一批与能源计量相关的计量基准和计量标准,进一步完善量值传递溯源体系,提升能源计量技术服务与保障能力。开展各地区、各行业能源计量基础能力摸底调查,编制《能源计量基础能力评价报告》。

2.完善能源计量基础设施。结合各地区能源计量工作发展现状,推动智能计量器具的研发和应用。制定水电气热计量器具智能化升级改造中长期规划,分行业领域、分层次逐步推进企业次级用能单位和重点用能设备计量器具智能化升级,为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能源阶梯价格改革、用能权交易、合同能源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提供计量基础保障。

3.加强能源计量数据管理和应用。加强用能单位能源计量数据、能耗数据的采集、管理和应用,建立完善能源计量基础数据库。加强能耗数据在线计量,加快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推广应用。充分发挥水电气热等能源供应单位的作用,加强能源计量器具管理和数据采集,支撑“互联网+能源计量”发展。

(四)加强能源计量技术研究和应用。

1.加快能源计量关键技术研究和设备研发。围绕能源精细化管理、新能源利用、环境治理等需要,开展水电气热等智能化仪器仪表在线检定和远程校准技术研究,重点完善大口径流量计量、直流电能计量、燃气热值计量、燃煤热值快速在线检测等专业领域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加强嵌入式、便携式和多功能计量检测设备等的研制和应用。

2.提升重点行业和节能产品能源计量技术支撑能力。开展高污染、高耗能行业节能减排关键共性计量技术研究,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太阳能、风能、核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计量技术研究和应用,服务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需要。开展新型节能产品的节能评价检测技术研究,推动节能产品的快速推广、使用。

3.完善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机制。健全能源计量“政产检学研用”协同创新发展机制,加强能源计量技术研发,促进能源计量相关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积极培育具有核心技术和竞争力的能源计量仪器仪表品牌,营造能源计量产业化发展市场环境。

(五)完善能源计量技术服务。

1.健全能源计量服务主体。进一步加强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建设,积极争取相关政策和经费支持,充分发挥各省内中心城市作用,尽快形成能源计量服务网络体系。在交通、供热、电力等重点行业,以及航天、航空、铁路等重点产业,推动建设一批国家能源计量中心,引导建立能源计量技术服务联盟。鼓励社会资源建立各类能源计量服务机构,为能源生产和消费提供全过程、综合性能源计量技术服务。

2.创新能源计量服务理念。增强能源计量服务意识和理念,为国家节能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企业节能降耗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的计量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逐步推动能源计量由器具管理向数据管理、由单一计量向多元测量的转变,不断优化能源计量服务过程,提升能源计量服务能力和水平。

3.构建能源产业测试服务体系。在新能源汽车、光伏、风电、核电等重点领域,研究符合能源产业特点的量值传递溯源技术,加快产业关键领域关键参数的测量测试技术研究,开发产业专用测量测试设备,研究服务产品全寿命周期的计量技术,构建能源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体系。

(六)开展能源计量重点工程建设。

1.能源计量关键技术研发工程。针对当前节能减排工作迫切需要的智能、在线、远程监测、极端量、综合量、动态量测量等关键计量技术瓶颈问题,由质检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有计划、分批次地联合编制《能源计量关键技术研发目录》,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和开展相关的能源计量技术研究,并优先考虑将其纳入本部门的重点科研专项或研究计划中,给予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着力推进相关计量技术的科学研究、技术攻关和应用。

2.能源计量标杆引领工程。以标杆引领、示范先进为原则,在全国范围内创建一批能源计量基础好、能源计量体系完善的能源计量标杆单位,探索形成并总结推广标杆先进经验,积极发挥计量在降低能耗、提高生产效率以及能源精细化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3.能源资源计量示范工程。全面梳理和总结各地能源计量服务典型案例和经验,由质检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能源计量示范推荐、推广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集服务案例进行推广宣传,并推动将示范项目中的技术成果及时转化为相应的标准、技术规范,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典型经验和服务模式。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部门统筹协调。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节能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能源计量工作,把能源计量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协同联动机制,研究、审议、决策和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进重大项目实施。各省级质监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牵头制定推进能源计量工作的实施方案,分解细化目标任务,确保指导意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各省级节能主管部门要把能源计量体系建设纳入到节能降耗等重大决策部署和年度考核中,及时研究制定支持能源计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将能源计量水平作为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二)强化激励政策引导。

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能源计量基础设施的建设,通过专项建设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综合奖励等多种方式,加大对能源计量技术研究、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能源计量技术规范和标准制修订、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等的支持力度,不断完善能源计量体系,提升能源计量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促进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能源计量人才培养力度。着力培养具有科技前沿水平的高级专家,以及具有开放视野和创新理念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组织开展能源资源领域的计量管理和技术培训,推广先进的能源计量管理理念和技术,提高能源计量人才队伍水平。

(四)加强国际国内交流合作。

搭建政府主管部门、能源计量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用能企业等多层次能源计量国际国内交流合作平台。扩大在能源精细化管理、新能源利用等领域双边、多边合作与交流,积极参与重要国际合作计划和项目。

质检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5月2日

原标题:质检总局、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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