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行明确分年度集中、分布式光伏新增建设规模——国家能源局要求各地18日前报送“十三五”发展规划年度建设规模方案

来源:国家能源局发布时间:2017-05-11 23:59:59
索比光伏网讯:日前,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关于报送可再生能源“十三五”发展规划年度建设规模方案的通知》。

其中,“光伏发电要按照《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提出的并网规模目标,结合本地区能源规划和光伏发电规划,分别明确分年度的本省(区、市)集中式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新增建设规模。原则上各省(区、市)各年度新增建设规模应保持平衡有序发展。相应建设规模要统筹考虑前期已下达年度建设规模、光伏领跑者基地、光伏扶贫和特高压外送基地建设规模。除了专门以外送太阳能电力为主的特高压外送基地,原则上各特高压外送基地光伏发电配置总规模不超过200万千瓦”。

同时,文件中明确各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分散式风电和沼气发电,不受地区年度新增建设规模限制。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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