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 201756
1、招标条件
大安光伏扶贫村级电站项目、大安光伏扶贫村级电站(二期)项目已由大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发改能源字{2016}400号和大发改能源字{2016}40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安市同瑞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两个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名称与招标内容
2.1工程名称:大安光伏扶贫村级电站项目、大安光伏扶贫村级电站(二期)项目
2.2招标内容:每村装机容量500kW(一期300kW,二期200kW),94个村总装机容量约为47MW。
监理服务。
2.3工期要求:自接到招标人进场通知至工程完工到验收合格为止。
2.4项目性质:新建
2.5工程建设地点:大安市94个建档立卡贫困村
2.6并网方式:采用全额上网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2 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具备高级职称。
3.3 拟派出的项目监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5月8日至 2017 年5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由投标单位的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下列资料购买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
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原
件及复印件)
4、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高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相关原件中: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主要内容(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公司地址、注册资本金)必须一致】
以上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要在2017年05月18日16.00时前存入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整)逾期不受理,视为放弃投标。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