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16年曲阳西沙湾村等28村8.4兆瓦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已由曲阳发展改革局核准建设,批准文号:曲阳发改[2017]6号,项目业主为曲阳蓝太昊德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扶贫资金和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曲阳蓝太昊德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报名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2016年曲阳西沙湾村等28村8.4兆瓦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
工程建设地址:曲阳县孝墓乡、庄窠乡、党城乡、齐村乡、晓林乡
建筑规模:总装机容量8.4兆瓦;
合同估算价:约6804万元
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规范合格标准要求;
日历工期:合同签订之后18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并网发电;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施全过程的承包内容
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试运行;
二标段:本项目的设备及重要材料采购(生产光伏逆变器、支架、交流配电柜及电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投标要求申请人具备:
一标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电力工程承装(修、试)肆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担任过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无行贿告知函。
二标段:投标人须为具备生产或销售太阳能光伏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证明原件。(同一品牌产品只能有一家投标人报名,生产厂商与其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逆变器设备生产厂家需提供CQC认证证书,支架、交流配电柜及电缆材料生产厂家检测报告或质量认证体系,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及售后服务函。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1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由多家单位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相应职责的资 质条件。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总承包主体,即牵头人,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书应规定出联合体各方对本项目承担的共同和各自的义务,声明联合体各方提出的参加并承担本项目的责任。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5 月 8 日至2017年 5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一标段投标单位持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企业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近一年被委托人企业社保证明、拟投入项目建造师资格证书、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无行贿告知函。联合体协议书原件(适用于联合体投标)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二标段投标单位持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企业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逆变器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CQC认证证书,支架、交流配电柜及电缆材料生产厂家检测报告或质量认证体系,经销商的应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证明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携带上述材料原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