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制定保障性收购要求的地区应根据资源条件按标杆上网电价全额收购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发电量。未经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同意,不得随意设定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
然而,近日原应全额收购光伏电量的河北南网,却提出了远低于光伏电站发电能力的发电计划。
5月2日,河北省发改委下发了《关于下达2017年河北南网发电量计划调控目标的通知》,做出了各光伏电站的发电计划。
根据该通知,共给70个项目下发了发电计划,但奇怪的是,对不同光伏电站,下发了不同的满发小时数计划。具体见下表。
从上表中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
2016年:
给38座电站下达了发电计划,总装机规模为136.76万kW,计划总发电量16.05亿kWh,计划满发小时数均为1200h。
2017年:
给70座电站下达了发电计划,总装机规模为213.66万kW,计划总发电量15.99亿kWh, 折合平均计划满发小时数均为748h。
其中,18座电站总过么为42.16万kW的电站计划满发小时数为1250h,剩余52座电站的计划满发小时数仅为625h!
根据2016年5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150号)中对Ⅰ 、Ⅱ类资源区提出的最低保障小时数。“河北南网”属于“Ⅲ类资源区”,未做规定。而根据该通知:
未制定保障性收购要求的地区应根据资源条件按标杆上网电价全额收购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发电量。未经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同意,不得随意设定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
根据不久前发布的《2016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河北北部的Ⅱ类资源区,2016年平均满发小时数尚有1382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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