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伴随雾霾以及各类极端天气的增多,依托化石能源的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模式的不可持续性突出,进行能源革命已是大势所趋。风能和太阳能则因绿色、储量大、可再生,成为这场革命的核心力量。近十年,全球风电、光伏产业迎来爆发期。尤其是在中国,两者已经形成了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较为完备的产业体系,具有中国自主知识产权的领先技术产品远销到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我国少数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增强。
目前来看,虽然有关两者综合效益的研究以及报道时常见诸报端,但缺乏系统性,难以让公众形成较为客观、全面的认识,这为谣言滋生提供了“土壤”。可以说,加强上述工作,已经刻不容缓。
那些年出现的谣言
2014年,一则有关“发展风电加重北京雾霾”的消息甚嚣尘上。事情起因是:国内某媒体发表名为《谁偷了北京的风?》的文章,大意为,在中国北方的“大风口”内蒙古地区,风电装机从2007 年底的58 万千瓦,发展到2014年的1848.86 万千瓦。与此同时,京津冀地区雾霾天气也从2008年前后开始剧增。文章作者还用“蝴蝶效应”暗示,是这些风电机组“偷走”了上述地区的风。此言一出,舆论立即争议四起。
事实则是,国内外众多专家学者运用实地观测和仿真模拟等方式进行的研究表明,风电场带来的尾流效应影响范围约在30 千米—60千米左右。内蒙古以及张家口的风电场都距离北京市区超过100 千米,所以两者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
此非孤例,从质疑威胁鸟类生存到补贴过高,不一而足。比如,此前就有人认为风电机组的运行会干扰鸟类,导致其死亡;大型地面光伏电站更是受攻击的“重点”,被称为鸟类的“死亡陷阱”。然而,相关的研究和实测表明,仅有少数鸟类会受到影响。并且随着环评的日益严格以及选址技术的逐步先进,目前规划阶段就有意避开了鸟类常规的大规模迁徙路线,不会致使其大量死亡。
针对以上情况,业内专家表示,根源在于外界对风电、光伏发电缺乏全面、系统的认识。“它提醒我们,虽然这两个产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在科普宣传和价值传递等方面,还有很多事要做。”
能源替代效应突出
风光发电进入电力系统,最重要的作用就是替代化石能源发电量,从而减缓化石能源消费,这对于增强能源安全保障、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具有积极的意义。
由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组织相关研究机构编写的《能源转型加速度:中国风电光伏发电的协同效益》(简称“《协同效益》”)报告显示,2015 年,仅我国的风光发电量就可替代近6000 万吨标准煤,到2030 年将增至近3 亿吨标准煤,这相当于法国2015年全年的一次能源消费总量。
此外,在风电、光伏发电的全生命周期中,设备制造、安装、运行、维护、报废、回收以及维护系统平衡等环节均有能源消耗,其总和与系统年发电量之间的比值则是能量回收期,可以直观地反映投入单位能源所产生的回报。
风电机组发电量主要取决于风速高低和装机容量。一般来说,风速越高、装机容量越大,则风电机组的发电量越高,相应的能源回收期也越短。影响光伏系统发电量的因素比较复杂,主要有日照强度、日照时间和光伏系统转换率等。一般来说,日照强度越高、日照时间越长、转换率越高,则光伏系统的发电量越高,相应的能源回收期越短。
上述研究指出,在风电的20 年全生命周期内,每生产1 千瓦时电力,所消耗的能源为0.06 千瓦时;在光伏发电的25 年全生命周期内,每生产1 千瓦时电力,所消耗的能源为0.1千瓦时—0.15 千瓦时。两者的能源回收期分别为0.7年和1.6 年,具有很高的能耗投入产出比。
社会环境效益凸显
风能、太阳能之所以能够成为全面替代传统化石能源的最佳解决方案,关键在于其利用过程的绿色、清洁,环境效益自然就成为发展风电、光伏产业的核心功用之一。
《协同效益》报告显示,风电和光伏发电的环境效益显著。报告以燃煤发电为参照物,包括生产和运输、发电、温室气体排放等在内,测算出其2015 年的环境外部成本约为0.159元/ 千瓦时。由于煤电的环境外部成本即风电、光伏发电的外部环境收益,这也意味着,2015年风光发电的外部环境效益已经高于2016 年河北张家口和承德、湖南、广东对风电的补贴强度。
基于特定的电力系统发展情景预设,到2020 年,这一效益将约为0.096 元/ 千瓦时,2030 年则约为0.3 元/ 千瓦时。按到2030 年并网风电、光伏年发电量分别达到9802 亿千瓦时、5400 亿千瓦时计算,两者的发电环境效益分别约为2940 亿元、1620 亿元。总额远超2016年我国燃煤发电企业在脱硫、脱硝及除尘补贴上获得的国家补贴总额——11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