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网发电后,村里的贫困户可将发的电卖出去,每天能收入10来块钱。”济阳县仁风镇晋家村村民郭永胜告诉记者。
去年10月,晋家村光伏定点扶贫项目正式并网发电,该项目年发电量约2万度,每年可节约标煤6.6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0.6吨、二氧化碳排放17吨。电站所得收益由村民自由支配,每年可为仁风镇晋家村增加收益2万余元。
“光伏扶贫是扶贫工作的新途径,具有明显的产业带动和社会效益。增加贫困群众收入的同时,也有利于群众生活方式的变革。”省发改委能源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与传统扶贫措施相比,光伏扶贫具有投产见效快、扶贫精准度高、收益长期稳定等显著优势。
据了解,2016年省发改委牵头编制了《山东省光伏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方案》根据全省扶贫对象数量、分布及光伏发电建设条件,以无集体经济收入的扶贫重点村和无劳动能力、无稳定收入来源的建档立卡深度贫困户为重点,采取户用分布式发电、村级小型电站和集中式电站等建设模式,建立政府补助、社会帮扶、金融支持、企业合作等多种途径相结合的资金筹措机制,统筹推进光伏扶贫工程组织实施,确保覆盖1000个扶贫重点村10万个贫困户。
据介绍,按照国家光伏扶贫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去年以来,我省组织上报了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共争取国家下达光伏扶贫项目建设规模1120.4834兆瓦,惠及贫困户101151户,为全省扶贫工作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项目保障。
为了加快推动我省首批光伏扶贫项目建设,省发改委积极协调,制定了一揽子扶持和优惠政策。规模指标方面,积极争取国家能源局支持,把2016年度国家分配给我省的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全部用于光伏扶贫工作。金融支持方面,省财政、省扶贫办专门设立了产业扶贫基金,2016年列支1.632亿元专项用于光伏扶贫工作;协调国开行山东分行、农发行山东分行为光伏扶贫项目提供低息贷款,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适度下浮,有效减少扶贫项目财务成本。电价补贴方面,协调省物价局,对纳入国家实施方案的扶贫项目,在国家标杆电价基础上,省里每度电再给予0.1元的电价补贴,有效提高项目实际收益。电网接入和消纳方面,将光伏扶贫项目的接网工程纳入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计划,全部由电网企业承担接网及配套电网的投资、建设,并优先调度发电,确保全额上网。
“项目建设过程中,各市积极探索光伏扶贫发展模式和路径。一些好的做法值得全省范围推广。”据省发改委能源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济南市采取PPP模式,在549个贫困村各建设一个50千瓦左右小型扶贫电站,建设总规模28兆瓦,总投资2.24亿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市财政先期出资三分之一作为资本金,其余部分由EPC总承包商先期垫资,垫资部分及相应利息由市财政在后两年内分期支付,扣除运营成本外,项目收益全部用于精准扶贫。
济南市首批光伏扶贫项目每年可为每个贫困村带来平均6万元左右的收益,20年内可累计实现收益120万元。第一批项目总装机规模1.5万千瓦,平均每年收益约1800万元,20年内可累计实现收益3.6亿元,共惠及300个贫困村0.6万户左右建档立卡贫困户。
据了解,临沂市在沂南、费县、沂水等县,通过“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方式,由县政府成立融资和运营管理平台,筹集总投资的40%作为项目资金本,其余资金以光伏发电经营权收益为抵押争取政策性低息贷款,建设以村级小型光伏电站为主,以户用光伏发电项目和集中式光伏电站为补充的光伏扶贫工程。截至目前,全市建成和在建的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120个,建设规模94.9兆瓦,覆盖2.45万个贫困户。
在保障光伏扶贫工程实效方面,我省投资100多万元,构建全省光伏扶贫工程信息化管理平台。通过“互联网+”实现对光伏扶贫项目有关信息、建设进展、并网发电、补贴发放、效益分配等实现全过程管理,全面及时掌握光伏扶贫发电项目建设及运营情况,提升光伏扶贫管理水平。
同时,编制光伏扶贫工作手册。对光伏扶贫方案编制、项目筛选、扶贫对象确定、项目组织实施、后期运营管理、收益分配等重点问题进行解答,指导和推动基层工作开展。健全完善光伏扶贫工程监督管理体系。对所有纳入光伏扶贫的项目,实行目标和责任管理,强化调度通报和督导考核,对建设进度缓慢的项目及时予以调整,对擅自变更建设主体或借机倒卖指标的项目列入“黑名单”,取消该项目电价补贴资格。截至目前,我省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建成并网338个,建设规模达到17.8万千瓦,覆盖2.3万个贫困户;在建项目629个,建设规模94.4万千瓦,覆盖7.8万个贫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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