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中广核浙江义乌18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支架采购项目
1.2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技术文件。
2、招标范围:
包括光伏电站支架的加工制作、供货、包装、发运、运输至项目现场指定卸货处(不包括卸车)、现场指导安装、配合交接验收和售后服务等。卖方提供的产品应满足国家和电力行业的相关标准、规程规范要求。
项目交货地点为:本光伏电站项目部施工现场的指定卸货处。
项目容量:本项目支架招标容量不是18MW。本次支架招标容量详见技术规范书项目概况介绍部分(混凝土屋面容量+彩钢板屋面容量=本次支架招标总容量)。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以上,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资质能力,具备的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3银行资信记录良好,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供货;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无履行合同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5近三年(2014年-2016年),国内单次供货5MW以上的大型地面光伏电站业绩累计不低于400MW,同时,在供货业绩中至少具备1个10MW以上的单次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表、合同封面页、数量页及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材料)。
3.6投标方在国内光伏电站建设规模超过5MWp的项目中,无不良运行记录;无恶劣售后服务记录;无业主认为不负责任的技术、商务记录;
3.7本次招标只接受在中国境内设有生产工厂并且所有投标产品均在国内生产的制造商,不接受在国外生产或在国内建厂但还没有足够生产能力的制造商。
3.8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3.9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如出现母公司与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有权选择母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或直接废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作废标处理。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由经办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能表明该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在下列时间从下列地址获取招标文件。对于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一律不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如与纸质版有差异,以纸质版为准。
(1)时间:2017年4月18日至2017年4月25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
6、招标文件售价
本套招标文件(包括电子版)的售价为:¥1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此款须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以现金或电汇的形式交付。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如需邮寄(包括图纸),每套加收人民币100元。
特别提醒:只有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完成报名手续的潜在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7、开标时间:2017年5月1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