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3日,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明确五类光伏电站项目不限制建设规模,各地区能源主管部门随时受理项目备案,电网企业及时办理并网手续,项目建成后即纳入补贴范围。下面,小编小一一给大家介绍。
第一类 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中,可全部就近交易的光伏项目
2017年3月8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的《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在试点地区建设的符合分布式电力交易条件的光伏电站、风电,根据可实现市场化交易的额度确定各项目的建设规模和区域总建设规模,单个项目的建设规模不超过2万千万。试点地区在报送试点方案时预测到2020年时建设规模,并可在实施中分阶段提出年度建设规模。在试点进行中如确保待接入电网的分布式发电项目可全部就近交易,也可放开试点区域总建设规模。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2017年5月31前,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将批复第一批试点方案,提前完成试点方案的,也可提前单独批复。
有电力专家曾表示,未来电网的形态是分布自制,局部电网减少对大电网的扰动。所以,局部区域微电网内部的最大化就地平衡消纳,成为了未来电网演进中的必然趋势。
综上而言,在未来分布式电力交易市场、和智能微电网技术逐步走向成熟的过程中,分布式光伏作为未来分布式智能微网的重要组成部分,需求量将会大幅提升。
第二类 村级光伏扶贫电站
2017年2月10日,国家能源局下发的《关于印发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要进一步优化光伏扶贫工程布局,优先支持村级扶贫电站建设,对于具备资金和电网接入条件的村级电站,装机规模不受限制。加强并网消纳、费用结算等统筹协调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运营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