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石楼县3100KW光伏扶贫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已由山西省吕梁市石楼县发改局 以 石发改发【2017】23号备案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扶贫资金,招标人为石楼县脱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楼县3100KW光伏扶贫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2.2招标编号:HP3B-2017-036
2.3建设地点:石楼县各乡镇
2.4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
01标:
标段名称:石楼县3100KW光伏扶贫项目EPC总承包工程01标
招标范围:薛家垣电站(电站规模:200KW)、霍家村电站(电站规模:200KW)、永由电站(电站规模:100KW)、裴沟电站(电站规模:100KW),包括勘察设计、方案设计、材料采购、外围基础设施建设(含土地平整、围栏等)、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全包维保服务、并网发电等全过程的“交钥匙”工程。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还包括进场道路的设计、施工及并网发电验收等工作,投标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
施工地点:石楼县薛家垣、霍家村、永由、裴沟
02标:
标段名称:石楼县3100KW光伏扶贫项目EPC总承包工程02标
招标范围:崔家庄电站(电站规模:400KW)、圪堵坪电站(电站规模:500KW)、小蒜电站(电站规模:500KW)、韦家湾电站(电站规模:100KW)、坪泉电站(电站规模:100KW)、曹家坡电站(电站规模:100KW)、下庄电站(电站规模:100KW),包括勘察设计、方案设计、材料采购、外围基础设施建设(含土地平整、围栏等)、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全包维保服务、并网发电等全过程的“交钥匙”工程。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还包括进场道路的设计、施工及并网发电验收等工作,投标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
施工地点:石楼县崔家庄、圪堵坪、小蒜、韦家湾、坪泉、曹家坡、下庄
03标:
标段名称:石楼县3100KW光伏扶贫项目EPC总承包工程03标
招标范围:麻庄电站(电站规模:400KW)、寨子上电站(电站规模:100KW)、任家庄电站(电站规模:100KW)、和合电站(电站规模:100KW),包括勘察设计、方案设计、材料采购、外围基础设施建设(含土地平整、围栏等)、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全包维保服务、并网发电等全过程的“交钥匙”工程。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还包括进场道路的设计、施工及并网发电验收等工作,投标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
施工地点:石楼县麻庄、寨子上、任家庄、和合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6计划工期:开工至2017年05月31日完成并网发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光伏设备生产制造能力或具有设备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光伏发电工程的经历,具有机电工程贰级(含)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担任过至少一个光伏工程建设项目经理职务,其他各专业工程师必须有相关资格;
3.4投标人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接管和冻结;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3.5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违法行为;
3.7投标人在中国境内设有技术服务和支持维修机构,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备供应施工和管理、调试管理、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4月05日至2017年04月1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相应的业绩证明原件(合同等材料);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产品生产厂家代理商需提供相应的代理授权文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若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另外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证件的加盖单位章复印件二套(装订成册)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