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拟对国网山东节能服务有限公司2017年光伏组件和逆变器协议库存招标。招标人为国网山东节能服务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为光伏组件和逆变器,具体如下:
包号 货物名称 规格 单位
包1 光伏组件 280Wp,单晶硅 件
包2 逆变器 5kW 台
10kW 台
15kW 台
20kW 台
25kW 台
30kW 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的能力。
3.2组件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逆变器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
3.3本项目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4主要设备要求:
(1) 所投光伏组件品牌的生产企业应在国内具有三年以上光伏设备生产及管理经验,年生产能力500MWp及以上;光伏组件具有二年以上国内外安全稳定运行记录,累计装机容量1GWp及以上;通过CE、TUV、UL、CQC、金太阳等其中一个国内外认证,并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组件保修期10年,使用寿命不低于25年,衰减率1年内不高于3%、10年内不高于10%、25年内不高于20%。
(2)逆变器需通过CE、TUV、UL、金太阳等其中一个国内外认证,并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平均无故障时间不低于3年,保修期3年,使用寿命不低于25年。
3.5 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3.6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7 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自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六个月内为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3.10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10.1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10.2 被责令停业的;
3.10.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10.4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10.5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3.10.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投标。
4.付款方式:
见招标文件。
5. 公告及报名时间: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4月5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
6. 投标单位在报名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设备厂家出具的授权书、产品认证证书(CE;TUV;UL;CQC;金太阳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复印件,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