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LDJ201732
1.招标条件
白城市通榆县能源开发有限公司9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已由通发改审批字【2016】282号文和通发改审批字【2016】283号文备案,建设条件已落实。招标人为白城市通榆县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通榆县的开通镇、瞻榆镇、新华镇、兴隆山镇、乌兰花镇,边昭镇、双岗镇,鸿兴镇、新兴乡、新发乡、团结乡、包拉温都乡、向海乡、八面乡、什花道乡、苏公坨乡等16个乡镇。
2.2项目总投资:约3.4010亿元。
资金来源:20%由中标方协助筹集社会资金借款给招标方;80%由中标方协助招标方办理银行贷款。
2.3建设规模:每村装机容量500kW(一期300kW,二期200kW),90个村总装机容量约为45MW。
2.4工期要求:自接到招标人进场通知至2017年6月15日。
2.5招标范围:
光伏场区及配套并网工程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工程施工安装、调试,直至并网发电。具体范围以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书为准。
2.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1个施工标段。
2.7质量要求:项目需满足光伏发电站相关国家规范要求,满足电网公司并网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同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经营范围具有光伏项目)。
3.2、投标人注册资本在3亿元人民币(含)以上。
3.3 、如果投标人自行进行施工的,该企业资格必须符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投标人提供资格文件);如果投标人委托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进行施工,被委托的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资格必须符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投标人中标后提供委托工程施工企业的资格文件))。
3.4投标人业绩满足:近三年来(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EPC总量达到300MW(含)以上(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连续两年无亏损,需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投标人总资产达到2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若为外币,按2015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计算)。
3.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提供资信良好、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不良记录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4.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所需提交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备注;购买标书时要求携带以上资料,所提供材料要与开标标书提供材料相符,如有不符以废标处理。
5.2请于2017年3月27日至2017年3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6:30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3000.00元/套,售出不退。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3.com
FR:索比光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