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齐奥新能源有限公司服务区分布式光伏电站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山东齐奥新能源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建设地点为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所辖65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内的屋顶、停车区域和闲余空地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该项目全部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
建设地点: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所辖65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内的屋顶、停车区域和闲余空地。
建设规模: 18.2MW
2.2招标范围: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光伏发电站的勘察设计、采购、安装、调试、培训、检验、试运行、验收和质保期内免费维保服务等,并代行办理相关行业审批或核准手续、与供电部门协调完成并网手续等相关事宜。即本项目包括所有设计、材料设备采购(甲控材除外)、全部施工工作、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全部调试试验、试运行、消缺、考核验收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交钥匙工程,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等。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确保通过各方验收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同时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选型应满足当地建设、环保、消防、供电、安监等要求。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工期要求: 2017年6月30日之前完成建设和并网发电。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一标段为济南、德州、聊城、泰安、济宁、菏泽、枣庄、淄博8个地市的服务区光伏电站项目,装机容量共计约为7.5MW;
二标段为滨州、东营、莱芜、潍坊、威海、烟台、日照、青岛8个地市的服务区光伏电站项目,装机容量共计约为6.5MW。
三标段为临沂地区服务区光伏电站项目,装机容量共计约为4.2MW。
各标段服务区光伏电站项目装机容量详见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2投标人应具有提供本项目设计、供货和专业技术的能力,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电力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通过质量管理体系、安全及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认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业绩要求:2013年以来累计完成200MW及以上光伏电站施工业绩。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同类工程的相应资格和能力,具有完备的售后服务;
3.5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注册所在基本开户银行出具银行资信证明;
3.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报名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9质量要求:满足现行规范和项目整体运营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3日至2017年3月29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30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