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2日晚,国家能源局以特急形式发布 国能新能〔2016〕383号《关于调整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规模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追加规模最多不超过100万kW,超过50万kW以上的明年不再下达其新增建设规模。并且明确提出:
在弃光超过5%的地区,除了国家已下达的2016年建设规模以外,不再增加2016年光伏电站建设规模。
并在12月31日之前,将增补指标上报。
虽然仅有9天的时间,各省居然完成了从竞争性配置,到指标上报的工作!工作效率特别高!
根据之前的统计,各省上报的增补指标累计13GW,如下表。
从上表可以看出,个别省份,如宁夏、陕西、青海,限电都超过5%(如下表所示),但仍分别上报了1GW、0.5GW、0.5GW的项目。
表:2016年西北电网5省的限电情况
估计大家忙中出错的几率比较大。于是,在2017年1月16日,国家能源局不得不又再次下发了《关于补充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规模调整内项目的通知》并重申:
2016年增补指标的电站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2016年底前已建成并网; 已经实质性开工且确保2017年6月30日前并网(以电网企业并网验收日期为准)。
从上图可以看出,国家要求在1月22日之前上报最新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