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国务院总理
关键词:优先保障可再生能源
优先保障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有效缓解弃水、弃风、弃光状况。要淘汰、停建、缓建煤电产能5000万千瓦以上,以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提高煤电行业效率,为清洁能源发展腾空间。抓紧解决机制和技术问题,优先保障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有效缓解弃水、弃风、弃光状况。
努尔?白克力国家能源局局长
关键词:新能源发电并网消纳
加快电力系统调峰能力建设。“十三五”期间,要加快大型抽水蓄能电站、龙头水电站、天然气调峰电站等优质调峰电源建设,加大既有热电联产机组、燃煤发电机组调峰灵活性改造力度,积极发展储能,改善电力系统调峰性能。预计五年将增加煤电调峰能力460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1700万千瓦、天然气调峰电站500万千瓦,显著提高电力系统调峰和消纳可再生能源的能力。
调整优化发展布局。“十三五”期间,将风电和太阳能开发重心从“三北”向中东部转移,以分布式开发、就地消纳为主,新增风电装机中,中东部地区约占58%;新增太阳能装机中,中东部地区约占56%。同时,有序推进电力通道建设,促进“三北”地区可再生能源跨省区消纳。
推进电力系统运行模式变革。深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落地,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及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建立健全有利于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消纳的价格和调度机制,逐步推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考核和绿色证书交易机制。
预计到2020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容量可达到7.2亿千瓦,并网容量比重可达到36%,上网电量比重可达到27%。华东和南方等主要负荷中心消纳风电、太阳能发电能力可达到35%左右,接近世界先进水平。同时,努力把“三北”地区弃风率、弃光率控制在5%以内,其他地区基本做到不弃风、不弃光。
南存辉政协常委、正泰集团董事长
关键词:保障性收购电站
落实光伏保障性收购年利用小时数
建议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加强对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执行情况的监管和考核,定期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情况进行专项监管。
加快出台《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管理办法》。明确电网企业必须优先、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地方政府承担消纳配额的义务。制定考核体系与奖惩制度,并通过经济处罚等相关措施,保障配额制实施到位。
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建立合理的调峰补偿机制,通过省际间互济、火电机组深度调峰、自备电厂参与调峰等措施,统筹安排发电计划,优先保障新能源上网。
修订农光互补地面电站用地政策
建议国土资源部尽快出具光伏用地指导性意见,明确光伏地面电站可以使用的土地性质,允许利用园地、养殖水面、劣质耕地等建设农光互补发电项目。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林业生态保护红线、不改变土地性质,且提升土地的立体、综合开发价值的,按农用地管理。
减免农光互补类项目土地使用税
对于农光互补类项目,以用地的亩产效益为指标,将亩产效益提升且未改变土地性质的用地划定为农用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参照《关于电力行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尽快出台光伏电站的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对于落入城镇工矿区的范围的光伏电站,将太阳板覆盖部分列入免征范围,只针对升压站、变电站、太阳板支架部分进行“点征”,更好的扶持光伏发电应用的大规模推广。
扶持高效光伏电池国产装备验证及应用
建议工信部、国家能源局结合《能源技术革命重点创新行动路线图》及《中国制造2025—能源装备实施方案》相关内容,制定国产高端装备支持目录,对目录中相关装备提高进口关税,对采购国产装备的企业给予奖励补贴。
建议工信部将高效HIT电池装备列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给予国产装备企业重大装备首台套奖励政策,对购买首台套装备的企业给予补贴。
设立国产装备试用验证专项基金,在验证阶段给予设备商和用户合作验证的资金补贴,鼓励产业用户试用国产设备及工艺开发。
李河君工商联副主席、政协委员、汉能集团董事长
关键词:清洁能源雾霾治理
鼓励清洁能源生产消费促进雾霾治理
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落实2015年《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市场化手段倒逼能源结构调整,促进我国能源生产供应更加安全、科学、高效、清洁。
鼓励清洁能源生产。落实2015年《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在保证电网安全运行的前提下,促进清洁能源优先上网,落实可再生能源全额保障性收购;进一步提高分布式比重,提高光电建筑比例,减少电网消纳压力。
鼓励清洁能源消费。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各类分布式发电、户用发电和移动能源产业,鼓励工商企业、城乡居民在生产和生活中使用清洁能源。
鼓励支持太阳能汽车研发应用
鼓励新能源汽车动力更加清洁化。制定相关政策,引导企业以“清洁了多少”作为提升新能源汽车效能的主要方向,降低新能源汽车在使用过程中的电能消耗,真正实现新能源汽车的清洁化可持续发展。
确立太阳能汽车方向。明确太阳能汽车作为新能源汽车的一种,纳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试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纳入新能源汽车产业管理。通过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对太阳能汽车制造项目给予专项支持;参考纯电动汽车锂电池补贴方案对太阳能汽车给予补贴,补贴力度不小于锂电池补贴方案。
靳保芳人大代表、晶龙集团董事长
关键词:光伏治霾走出去
扶持和引导光伏行业健康发展
加强电力供给侧改革,通过电力排污许可等管理制度淘汰高排放、高污染电力产能,合理压缩火电产能,优先发展新能源发电项目;
加强电网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电网结构,加速特高压输电建设;提升传统能源和新能源资源丰富地区向我国中东部以及邻国电力输出能力;鼓励多元化的光伏应用,提升光伏等新能源在区域智能微电网的应用;加快电力市场化进程;在电价、人才流动、税费等方面出台政策,鼓励和扶持高耗能企业向电力充裕的西部地区迁移。
加强加大对“光伏”及“光伏分布式”的科普宣传力度,使用统一行业用语。
继续提升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标准;提升化石能源成本;明确国家电网作为分布式结算主体责任,保证分布式补贴及时结算。
以季度或者半年为单位,以“小步快跑”的方式下调光伏电价,以实现光伏电价下调的“软着陆”;严格按照指标执行补贴发放,杜绝指标抢装。
通过政府之间协商、对话,消除贸易壁垒,在全球范围内加强光伏行业的市场化。
京津冀治霾应向河北倾斜成立河北治霾专项资金
加大政策倾斜力。大力支持河北省发展清洁能源,对太阳能光伏、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在暂定5年时间内,在用地、审批、银行融资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加大资金倾斜力。由国家成立面向河北省的雾霾治理专项资金,暂定5年期限,每年按时拨付,专款专用;制定切实可行的治污资金补贴政策。除向企业投入治污资金外,对个人购买建设清洁能源给予资金补贴;同时,提高补贴比例,太阳能光伏分布式发电、节能炉具应用等资金补贴标准大于其他地区5%以上,农村煤改气、煤改电取暖补贴标准提高5%以上。
加大产业倾斜力。对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新一代信息产业、生命健康产业、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产业等优势产业,多向河北省摆放,改变河北省产业结构。
光伏企业“走出去”融资难待解
加大光伏企业“走出去”资金政策支持。将光伏行业优先纳入中外产能合作重点支持的项目,并为光伏企业提供财政奖励、税收优惠政策;加大信贷对光伏产业海外投资的支持力度,必要时由财政提供担保;建立国家级“走出去”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如设立光伏海外投资基金),完善海外投资保险产品。
引导光伏企业抱团“出海”。充分发挥行业组织、政府机构的引导作用,鼓励光伏上下游企业联合走出去;积极引导光伏企业在境外设立经贸合作区或入驻经贸合作区,并鼓励境外经贸合作区推广分布式光伏电站,优先由中国企业建设和使用中国产品;鼓励在主要光伏市场建成一批境外光伏制造产业园及产能合作示范基地,形成产业聚集和资源整合。
加大对光伏企业“走出去”前期指导。建立大数据信息化平台,为光伏行业企业“走出去”提供政治环境、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人文风俗等前期指导;极推动政府间建立产能合作机制,争取与更多国家和国际组织在货物通关、人员出入境、货币结算、司法、税务合作方面建立多双边的合作机制,为光伏企业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进一步加强境外安全风险预警和监测制度,完善境外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保障企业境外投资安全。
加快完善企业海外投资制度。开通绿色通道,进一步简政放权,规范、简化审批主体、程序和权责,设立海外投资“一站式”联合审批机构;在海外人才引进和培训、投资信息咨询、合作桥梁搭建等方面为中国光伏企业提供更加全面的支持服务。
朱共山政协委员、协鑫集团董事长
关键词:用地管理土地税费
理顺光伏项目用地管理、土地税费
国土资源亟需统一管理和标准界定。国土、林业尽快实现“一张图”管理。国土牵头林业、水利、农业、规划等相关部门,准确界定土地性质,建立联合数据库,汇集各部门对土地性质认定的相关情况,并对社会公众开放,方便用地企业或个人可以随时查询,便于企业投资时能快速了解土地信息,同时避开红线禁止区域,降低社会沟通成本,提供经济效率。
国土部门尽快调研、实地考察光伏农业、光伏渔业等新型经济现象,对土地“占用”进行详细标准界定,修订国土5号文相关条款。光伏发电项目用地中除办公用房、升压站、厂区路面硬化用地之外属于建设用地外,其他光伏组件阵列,不改变原有土地类型,对土地没有进行破坏,不能按照建设用地管理。
统一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征税标准,减免光伏发电项目用地耕地占用税和土地使用税,以进一步推动光伏产业技术进步,降低光伏发电成本,让清洁能源进入千万户,造福百姓生活,改善人类生存环境。
进一步落实可再生能源优先发展战略
开展区域间能源供需协调互补的试点。推动构建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体系。由中央统一安排和调度,打破当前的省际电网的疆域界限和行政隔阻,建议可以考虑以浙江-宁夏作为试点来开展相关工程建设和政策措施的先行先试。
加快可再生能源基地配套电网送出通道建设。建议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完善电网发展规划,使电网发展规划与国家和地方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相协调,加快建设打通西部能源基地和东部负荷集中地区的电力输送通道,实现优势地区资源有效利用。
上调可再生能源附加标准,保证全额征收。建议根据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状况和2030年非化石能源规划目标,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征收水平进行调整,由0.019元/千瓦时上调至0.03元/千瓦时,并在“十三五”期间保持稳定,保证全部电量足额征收,确保补贴资金能够满足产业发展需要。
调整补贴资金管理机制。建议全国人大修改《可再生能源法》第二十四条,并督促有关部门修改配套法规,明确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是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唯一来源,由国家发改委统一审核监管,取消用国家财政年度专项资金补偿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缺口的规定,提高可再生能源补贴管理效率,杜绝主管机构推诿现象。
加快构建绿色金融创新体系
以绿色发展为导向制定金融信贷政策。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和金融监管机构,可以通过一系列措施的制定与实施,为金融机构开展绿色能源企业的绿色金融服务指明方向,加强绿色信贷业务各个流程和环节的管理,严格考核制度,推动绿色信贷政策的落实。
建立激励机制有效引导金融资源配置。政府可出台更多的鼓励和扶持政策促进绿色金融业务的开展,适当提高绿色能源企业金融业务的风险容忍度,采用财政贴息、税收减免、风险补偿、信用担保、成立绿色产业投资基金等,引导金融业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
培育绿色金融机构。可借鉴国际上的做法,设立专门的政策性绿色金融机构,如“绿色银行”、“生态银行”,为绿色能源企业的环保项目或可持续发展项目提供政策性融资。
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可进一步创新发展新型绿色金融衍生产品,如碳金融衍生品等,满足绿色能源企业快速发展的需求,如新能源电站优先股计划、新能源电站资产证券化、碳资产货币化产品等。
对符合信贷投向要求的新能源项目,除提供项目融资的便利外,还可提供节能技改项目的融资服务;结合新能源项目供应链的特点,积极拓展绿色保理等供应链融资服务。
刘汉元政协常委、通威董事局主席
关键词:补贴发放光伏税费
强化政府信用建设加快落实光伏补贴发放
强化政府诚信建设,完善基本支付规则。建议政府应进一步强化信用制度和规则的建立健全,完善各级政府的信用考核考评机制,积极引导并让守信的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得到褒扬,失信的行为及时受到应有的惩罚,从而增强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和企业诚实守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基本的政府诚信支付规则,不断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大环境。同时,还应明确国家财政作为可再生能源补贴发放的主体,协调相关部门资源,比照煤电的除尘脱硫脱硝补贴,严格执行按月支付制度,按月做到准时结算,从而匹配所有企业核算的间隔周期,给行业一个良性循环的条件和基础,从根本上解决光伏补贴拖欠问题。
尽量简化补贴资金征收和拨付程序。建议相关部门尽量、尽快简化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征收和补贴申报、审批、拨付方式和程序,包括规定可再生能源电力附加收支均由电网公司代为完成,电网公司根据上网电价水平直接与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结算,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上来直接拨付给电网,同时免除可再生能源电力附加在征收、发放过程中的各种税费。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并强化对电网企业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的利益不受损害。同时,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制定更切实有效的可再生能源基金发放机制,核心由“以收定支”改为国家财政“收支补缺”,推进刚性的补贴政策,从根本上解决补贴资金的收发问题,加快拖欠补贴的发放落地。
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减免光伏行业税费
清理并改革不合理的税制。作为绿色电力的光伏发电,应该作为充分鼓励和支持的产业,针对当前光伏企业大比重利息成本、补贴被征收增值税,重复征收的不合理税费应及时清理,并尽快取消。同时,尽快优化对光伏发电所收增值税的即征即退50%政策。建议税务部门汇同发改、国土、草监、林业、海洋等部门调查研究,切实支持实体经济,针对光伏发电行业的特性,合理科学确定征收税费范围,给国家战略新型产业以定心丸。建议直接明确长期减半征收,即光伏发电企业按8.5%的税率缴纳增值税,让国家的优惠政策真真切切落到实处,使企业从中受惠。
减免光伏行业的全部税费。呼吁国家和地方政府为这个新兴的绿色产业提供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空间,为光伏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一方沃土。对于光伏行业这个与我们的身体健康、环境安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密切相关的产业,国家应站在资源和环境战略安全的角度考虑,研究实施全面减免从光伏原材料和设备制造,到光伏发电各个环节的各种税费,从而促进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随着技术的进步、规模效应的进一步提升,五年内光伏发电成本还将下降30%以上,成为发电成本最低的能源生产方式,光伏发电平价上网时期将很快到来。
陈康平人大代表、晶科能源CEO
关键词:光伏扶贫信贷指标
光伏扶贫电站指标规模要落实。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等部门,要顺应广阔的市场需求,加大力度,全面扩大光伏扶贫电站指标规模。可考虑适度减少商业电站的发展规模,扩大光伏扶贫电站规模,以及扩大分布式规模,满足日益增长的超过15GW的市场需要。
专项贷款要落实。目前,各银行还没有建立光伏扶贫专项贷款业务。建议在目前政府大力推动精准扶贫的基础上,无论是政策性发展银行,还是商业银行,都要确定银行体系每年的光伏扶贫信贷指标,建立专项业务,且要求按15年甚至更长期年限和2-3%的年利率给予支持。
户用与小规模集中式相结合,保证项目得以落地。户用与小规模集中式相结合,保证项目得以落地。建议各级政府在协调具体实施时,综合考虑与小规模集中式相结合,充分利用村头空地、村集体屋顶、敬老院等公共建筑的屋顶等,装机规模几十KW到几百KW,收益由多个贫困户共享的模式,从而保证光伏精准扶贫得以有效落地。
李小琳政协委员、大唐集团副总经理
关键词:分布式储能
分布式能源加储能规模化发展
分布式能源是能源转型的重要路径,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有必要明确其战略定位,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试点示范力度、技术攻关力度和标准制定力度,激发广大用户参与积极性,激活国内市场,力争在技术、标准和应用上取得世界领先地位,将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落实到千家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