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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靳保芳:应建立国家级光伏企业"走出去"投融资平台

发表于:2017-03-09 09:04:21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建“走出去”投融资平台

《21世纪》:晶澳如何参与“一带一路”战略?

靳保芳晶澳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号召下,在产品出口方面,加大了海外发展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布局。为“一带一路”沿线65个国家中30余个光伏项目供货600余MW,约占2016年晶澳总出货量的12%。

在产业布局方面,加大了海外发展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布局。目前,晶澳公司海外基地主要分布在马来西亚、越南等地。未来,晶澳将继续推进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产业布局和业务布局。

《21世纪》:中国光伏企业在国际化进程中,遇到了哪些问题?

靳保芳:海外建设融资难问题。大部分国内银行体系把光伏贷款划分到受限制区域,并且受欧美双反、补贴持续下降等因素影响,对光伏未来发展信心不足,对光伏海外项目心存疑虑。光伏产业海外投资分散,同行之间以及上中下游企业之间缺乏联动性和协同性。对海外投资环境不熟悉,由于准备不充分,风险防范措施不全面、不系统等,容易出现盲目投资,风险很大。我国海外投资制度不完善,管理部门相对较多,政策分散。

《21世纪》:对此,你有何政策建议?

靳保芳:首先是加大光伏企业“走出去”资金政策支持。将光伏行业优先纳入中外产能合作重点支持的项目,并为光伏企业提供财政奖励、税收优惠政策。加大信贷对光伏产业海外投资的支持力度,必要时由财政提供担保。建立国家级“走出去”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如设立光伏海外投资基金),完善海外投资保险产品。

其次是引导光伏企业抱团“出海”。充分发挥行业组织、政府机构的引导作用,鼓励光伏上下游企业联合走出去。积极引导光伏企业在境外设立经贸合作区或入驻经贸合作区,并鼓励境外经贸合作区推广分布式光伏电站,优先由中国企业建设和使用中国产品。鼓励在主要光伏市场建成一批境外光伏制造产业园及产能合作示范基地,形成产业聚集和资源整合。

第三,加大对光伏企业“走出去”前期指导。建立大数据信息化平台,为光伏行业企业“走出去”提供政治环境、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人文风俗等前期指导。及推动政府间建立产能合作机制,争取与更多国家和国际组织在货物通关、人员出入境、货币结算、司法、税务合作方面建立多双边的合作机制,为光伏企业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进一步加强境外安全风险预警和监测制度,完善境外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保障企业境外投资安全。

此外,加快完善企业海外投资制度。开通绿色通道,进一步简政放权,规范、简化审批主体、程序和权责,设立海外投资“一站式”联合审批机构。在海外人才引进和培训、投资信息咨询、合作桥梁搭建等方面为中国光伏企业提供更加全面的支持服务。

FR: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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