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近日,广东佛山南海区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的通知》。《通知》指出相关材料必须于3月6日前上报南海区发展规划统计局,逾期视作本年度放弃申请奖励和补助。




附件:佛山市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申请表(年).doc
原标题:广东佛山南海区组织申报2016年度光伏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 3月6日前递交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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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比光伏网讯:近日,广东佛山南海区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的通知》。《通知》指出相关材料必须于3月6日前上报南海区发展规划统计局,逾期视作本年度放弃申请奖励和补助。




附件:佛山市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申请表(年).doc
原标题:广东佛山南海区组织申报2016年度光伏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 3月6日前递交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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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8月27日发布公告,启动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存量项目的补报工作。依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相关文件,申报对象为截至2025年6月1日前已投产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及通过竞争性配置确定业主的海上风电项目,须具备核准(备案)手续及并网验收等合规证明;部分容量投产项目可按实际投产容量调整备案,并对剩余容量承诺在2026年6月30日前建成投运。公告明确了申报材料清单、格式要求及豁免情形说明,要求企业于2026年9月4日17:30前提交纸质与电子版材料至指定地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8月13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与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我省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能源〔2026〕267号),系统规范绿电直连项目管理。通知明确,绿电直连项目由民营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建设,电网企业不得作为投资主体;项目主责单位须具备法人资格,并签订多年期购电协议。并网型项目须整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按节点现货价格结算;配建储能不得独立入市;上网电量占比原则上不超总可用发电量的20%。项目实行清单制管理,须经企业申报、市级初审、省级评审后方可纳入清单并启动建设。此外,对运行绩效提出刚性要求:5年内累计3年运行指标不达标,须主动申请退出运营。
2026年7月,广东省新增备案光伏项目7941个,总容量2256.93MW,总投资超82.58亿元,其中工商业光伏项目2322个、容量约2256.93MW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原文未单列工商业总容量,但结合上下文及标题“备案2.26GW”可推知该数值即指工商业部分),投资达34.34亿元。项目分布高度集中,东莞、中山备案数量均超200项;装机容量前三为东莞(137.03MW)、佛山(92.02MW)、湛江(86.34MW),合计占当月工商业总量的31.51%。单体最大项目为中建科工承建的湛江钢铁三期分布式光伏项目,装机28.85MW,全部自发自用。参与企业共1343家,涵盖国企与民企;东莞泰合惠晟新能源备案项目最多(91个),阳江市绿能新能源投资额最高(1.2亿元)。
广东惠州市能源主管部门发布公告,拟废止首批共计7.6吉瓦(GW)的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此举旨在规范光伏项目开发秩序,盘活长期闲置、未实质性推进的备案资源,优化电网接入容量空间,提升存量新能源项目的建设效率与落地转化率。通过清理“僵尸项目”,为技术更先进、条件更成熟、并网能力更强的优质新增项目腾出政策、资源和电网接入空间。公告明确了公示期为2026年7月31日至8月15日,期间相关企业可就拟废止项目提出正式异议,并提供了联系电话与电子邮箱等反馈渠道。附件《惠州市2026年首批光伏发电项目废止清单》列明了具体项目信息。(199字)
2026年6月,广东省新增备案光伏项目6877个,总容量2178.31MW,总投资超85.03亿元,其中工商业光伏项目1505个,容量占比突出,总投资达30.38亿元。项目主要集中在东莞、佛山、中山、惠州、广州五市,备案数量均超100项;按容量排序,东莞(163.86MW)、珠海(142.51MW)、佛山(87.38MW)位列前三,合计占当月工商业光伏总容量的42.67%。单体规模最大的是华能东莞燃机热电公司在珠海斗门区投资3亿元建设的100MW分布式光伏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参与企业共1201家,涵盖华能等国企及维初新能源等民企;江门维初新能源备案项目最多(18个),华能东莞燃机热电投资额居首(3亿元)。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于2026年7月23日印发通知,正式公布首批纳入“10千伏及以上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的存量项目清单。该机制依据国家及广东省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系列文件设立,旨在通过规范价格结算方式,支撑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清单项目由各地市能源主管部门组织申报,经省、市两级能源部门与电网企业联合核实、公示及异议处理后确认。针对前期漏报项目,相关企业须于8月底前向属地能源主管部门补报材料;各地市需在9月底前完成审核与公示,并将信息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后续将由省级部门会同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复核,统一印发增补清单。
深圳市住建局于2026年6月22日启动2026年度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和“光储直柔”建筑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申报面向全市范围内拟建、在建或已建成的相关工程项目,旨在落实国家及深圳市关于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要求。申报主体为建设单位,第三方投资或已建成项目须联合投资方或运维单位共同申报。拟建、在建项目需符合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相关技术标准,并具备良好应用前景;已建成项目须完成竣工验收、正常投用且成效显著。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经形式审查与专家评审后,入选项目将被列为市级试点,并接受跟踪调研或参与推广活动。(198字)
2026年5月,广东省新增备案光伏项目5385个,总容量1210.14MW(即1.21GW),总投资超50.22亿元。其中工商业光伏项目1127个,容量占比突出,总投资达22.29亿元。项目主要集中在东莞、中山、佛山、江门、惠州五市,备案数量均超90项;按装机容量排序,东莞(105.53MW)、佛山(80.12MW)、中山(57.46MW)位列前三,合计占当月工商业光伏总容量的37.06%,构成第一梯队;广州、江门、惠州则为第二梯队(均超40MW)。单体项目中,英德海螺水泥5.95MW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额最高(0.23亿元),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参与企业共978家,涵盖华能、广州发展等国企及多家民企;惠东县交投汇能新能源备案项目最多(24个),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投资额居首(0.85亿元)。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发改局于2026年4月至5月就《惠城区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社会反馈。该指引旨在规范辖区内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全周期管理,涵盖备案、建设、验收、安全监管及部门职责等内容。文件明确划定四类禁止建设场景:违法违章建(构)筑物屋顶;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风景名胜区及国家AAA级以上景区等法定禁建区域;结构安全性不达标的既有建筑屋顶;以及河道、堤防、水库、排涝站、水闸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妨碍行洪的区域。同时,指引鼓励采用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模式,并提倡在新建项目规划设计阶段同步统筹光伏安装需求。
方大特钢旗下企业方大长力正加快推进屋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该项目于2026年3月17日正式启动,目前已进入光伏组件安装的冲刺阶段,预计将于6月上旬完成并网发电。作为企业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举措,该电站建在方大长力厂房屋顶,采用分布式模式,建成后年发电量将超过200万千瓦时,所发电能主要用于企业自身生产,有助于显著降低用电成本,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并响应国家“双碳”战略目标。
芜湖市发改委于2026年5月启动6兆瓦以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申报工作,旨在落实安徽省能源局关于规范此类项目建设管理的要求。申报对象为利用非分布式光伏用地(如坑塘水面、大棚、高速路基等)建设、单个并网点装机小于6兆瓦的地面光伏设施;符合条件的220千伏及以上接入、容量不超50兆瓦的建筑附属光伏项目也可参照纳入。项目须确保用地合法合规,避开基本农田、生态红线、耕地及水域,并完成电网接入与消纳论证。申报需提交用地证明、部门合规意见、接入方案等材料,经县区初审、市级复核及电网评估后,形成年度推荐清单报省能源局。政策明确项目按集中式光伏管理,支持配置储能或高自发自用比例,并建立动态调整与全过程监管机制。(199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