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中核汇能新疆察县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1.2 项目概况:
中核汇能新疆察县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察县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疆伊犁地区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位于中核735 厂区范围内,利用735 厂地面空余部分建设光伏阵列。场址位于察县以南约32km 处,场址以西约7km 处有S237 省道,场址周边有现状道路,交通便捷。场区中心点地理位置坐标43°32′N,81°14′E,。规划用地17.08公顷,约合256亩。本工程备案规模为5MWp。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光伏电场光伏电场工程地质详细勘察及地形图测绘、光伏电场初步设计、用于招标的各类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光伏电场施工图设计、光伏电场竣工图编制、光伏电场概(预)算编制等;
2、光伏电场设备(除组件)与材料采购,全部设备的试验、安装与调试;
3、光伏电场土建工程施工、可靠性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建设管理及对发包人支付和服务,以及经批准的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方案的实施,消防报建及验收、质量监督检查验收组织协调、技术监督检查验收组织协调并网验收、并网调试、启动及试运行、工程移交生产预验收、竣工验收配合工作。
2.2 工期:2017年4月5日进场,4月20日基础开挖,2017年7月31日前全站并网发电。总工期:102天。具体进度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2)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
(1)设计单位具备:综合设计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电力行业甲级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2)施工单位具备:电力工程总承包二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承装(修、试)二级及以上资质;
近5年(2012-2016)至少具有总装机容量5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工程的EPC业绩、或总装机容量10MWp及以上的分布式光伏电站EPC总承包业绩,以合同为准。开标时投标人需提供资质证书正本、合同正本备查。
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和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投标人委派的EPC项目经理需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机电专业或电力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经理,担任过至少1个总容量2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或分布式光伏EPC项目项目经理(应提供业绩证明文件);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设计完成过至少1个总装机容量2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项目或分布式光伏项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设计分包的,按分包人拟投入的设计负责人进行评定。
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若为施工单位,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2014-2016)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没有被司法机关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近三年(2013-2015)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承诺按期通过电网验收、并网(参见投标人格式承诺书)。
11)招投标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在下列时间从下列地址获取招标文件。对于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一律不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如与纸质版有差异,以纸质版为准。
(1)时间: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7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30(北京时间)
(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现场递交或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发送如下文件:
1)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被授权人身份证;
4) 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E-mail等。
5) 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一般纳税人证明仅需提供下列中的一种:1、《一般纳税人证书》(由税务机关颁发);2 《一般纳税人登记表》(有税务局签章);3、《税务登记证》上附有“一般纳税人”字样;4、其他,如给其他单位开出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6) 表明该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资质证书等)。
6、招标文件售价
本套招标文件(包括电子版)的售价为¥2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此款须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交付。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者,不具备投标资格。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3.com
中核汇能2017年组件设备集中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0706-17400002N006
受买方委托对中核汇能2017年组件设备集中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于2017年3月1日发布招标公告。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1 招标条件及说明
本次招标业主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17年光伏组件设备集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集中采购规模共计20MW,包括但不限于:新疆伊犁察布查尔县735厂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山东昌乐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浙江嘉兴2.6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017年6月30日之前其他新增光伏项目(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1)工程概况
新疆伊犁察布查尔县735厂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察县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疆伊犁地区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位于中核735厂区范围内,利用735厂地面空余部分建设光伏阵列。场址位于察县以南约32km处,场址以西约7km处有S237省道,场址周边有现状道路,交通便捷。场区中心点地理位置坐标43°32′N,81°14′E,。规划用地17.08公顷,约合256亩。本工程备案规模为5MWp。
山东昌乐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昌乐项目)场址位于潍坊市昌乐县红河镇南 1.5km 处,棚舍顶部及闲置场地安装架设光伏组件发电,拟建设总容量为6MWp的分布式光伏电站,由6个1MWp光伏发电分系统组成;每个1MWp光伏发电分系统再经升压变压器升压,在场区东南角就近接入10kV线路并网。
浙江嘉兴2.65MW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以下简称嘉兴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南方纺织城(2MW)、浙江省嘉兴市嘉兴工业园区新农路(0.65MW),本工程备案规模为5MWp。
合同签订方式:合同签订方式采取统采分签的方式。
2)招标范围
中核汇能有限公司所属光伏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浙江、新疆、山东等三个光伏项目共计20MWp的光伏组件本体、运输供货到项目现场(含二次倒运)及保险费(运输费标注出每吨公路单价)、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指导安装组件设备、配合系统调试和验收、培训及其它相关服务等。光伏组件规格要求:多晶270Wp或275Wp及以上。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范围。
2017年6月30日之前其他新增光伏项目组件采购也在本次招标范围之内,组件单价按本次招标结果执行。
1.3 供货时间、地点
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内完成全部供货,具体发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地点:项目现场车板交货,具体地点以招标人通知地点为准。
1.4 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
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太阳能光伏电池或光伏组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及服务;有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证书;
3) 近三年(2014~2016)投标人应具有两个及以上的单个项目(50MW及以上)多晶硅电池组件的供货业绩;
4) 投标人应具有三年及以上多晶硅电池组件独立生产、供应和售后服务的能力,企业的年生产检验能力不低于1GWp,近三年(2014~2016)组件实际发货量不低于500MWp,投标人需具备相应投标规格组件的生产能力,必须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
5) 投标人光伏组件产品必须通过金太阳认证,必须通过TUV或UL或CE或其他同等级的国际认证,并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投标人选用的光伏组件应当提供具有ISO导则25资质的专业测试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标准(或IEC标准)的可靠性测试报告,并给出标准号;
6) 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 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项目的制造供货。要求必须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有能力提供培训和长期服务;
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一家投标人报名;
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招投标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1.5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1.6 招标文件的购买
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在下列时间从下列地址获取招标文件。对于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一律不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如与纸质版有差异,以纸质版为准。
(1)时间: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7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30(北京时间)
(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现场递交或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发送如下文件:
1)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被授权人身份证;
4) 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E-mail等。
5) 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一般纳税人证明仅需提供下列中的一种:1、《一般纳税人证书》(由税务机关颁发);2 《一般纳税人登记表》(有税务局签章);3、《税务登记证》上附有“一般纳税人”字样;4、其他,如给其他单位开出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6) 表明该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资质证书等)。
(4) 招标文件售价
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未购买招标文件者,不具备投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