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年3月1日
1、工程概况
本项目总体规划100MWp,预计项目并网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本工程拟建在河南省濮阳市台前县,濮阳市台前县整体地势较为平坦,局部略有起伏,自西南向东北略有倾斜,地貌单元区域上属于黄河中下游冲洪淤积平原,地貌单一,工程环境条件良好,适宜工程建设。场区位于河南省濮阳市东北部,地层处有第四系的粉土、粉质黏土、细粉砂等。由于该地层厚度巨大,层位稳定,土质密实且均匀,至今尚未发现活动痕迹。根据区域地质构造资料分析,拟选场址距已知较大的活动性断裂带均超过安全避让距离,所以该区域工程地质条件稳定,是良好的建筑场地。
2.采购方采用公开竞标的方式,邀请满足相应资格、类似业绩的单位(简称“投标人”),就本次竞标标的提交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3. 标的范围见以下清单,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竞标要求另见发标时的“华电科工采购信息网”上发布的竞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的有关规定:
标包号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主要技术参数
01 平单轴跟踪式支架设备 MW 10 具体见技术规范
4.报名参加竞标资格条件:
本次竞标采取资格预审的方式,投标人根据竞标公告内容选择相应标段投标并提交资格审查文件,招标人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投标工作。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体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2014年至今,所投标的跟踪式支架的供货业绩累计不少于100MW(需提供合同复首页、数量页和签字印件);且至少有50MW所供货的工程已满1年运行考验,无质量不良业绩(需提供业主的证明文件);
4、注册资金3000万元(含)以上。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而且三年内不曾有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记录;(提供律师事务所证明文件)
7、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8、投标人为独立法定代表人。
9、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0、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11、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12、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设计、制造资格。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4、投标人应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并书面承诺对其所投标的标段进行垫资建设,垫资金额不低于投标额,垫资期限为6个月。投标人可按照自身能力确定垫资期的资金成本,但不得高于国家银行同期基本利率(投标人需报出垫资期财务利息)。
15、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
5.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3月7日北京时间15时整,逾期恕不接受。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