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荆州叫停十亿元光伏发电项目

来源:发布时间:2017-02-28 09:10:59

荆州市沙市区内泊湖,列入了我省第一批受保护湖泊名单。近日,当地环保人士发现,湖中正在建设光伏发电设施,曾栖息于此的野鸭都飞不见了。湖泊保护志愿者们纷纷在网上表示惋惜并呼吁:停止在湖泊内搞开发!
   昨日,楚天都市报记者了解到,该起事件有了新进展:沙市区水利部门已叫停这一涉及内泊湖的“渔光互补”发电项目,责令施工方先自行拆除相关设施并等候处理。据悉,该项目总投资约十亿元,目前已投入约3000万元。
   【环保人士】
   受保护湖泊里竖起大量柱桩

   内泊湖位于荆州市沙市区观音垱镇,与我省“五大湖”之一的长湖仅一堤之隔。
   最先发现内泊湖异常的是网友“东篱先生”,他在本月初发出的网帖称:“原来满湖的芦苇等水生植物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湖中竖起的密密麻麻的柱桩。”
   “东篱先生”是一名环保人士。20日晚,他告诉记者,每年冬季他都会到内泊湖拍摄野鸭,“湖泊生长着大量水生植物,是野鸭等水鸟的天堂,冬季会有上千只野鸭到内泊湖里觅食栖息,有绿翅鸭、斑嘴鸭、赤膀鸭等品种。由于湖中施工打桩作业,扰乱候鸟的正常生活,野鸭被迫飞到附近的荷塘、稻田里。”
   他了解得知,湖中打桩是要搞名为“渔光互补”的光伏发电项目,即将渔业养殖与光伏发电相结合,在水面架设光伏板发电,光伏板下方水域进行鱼虾养殖,形成“上可发电、下可养鱼”的发电新模式。“东篱先生”称,这些密密麻麻的柱桩,破坏了生态环境,把野鸭都惊得飞不见了,太可惜……
   网帖发出后,很快引起更多湖泊保护志愿者的关注。有网友查悉,内泊湖面积约1.01平方公里,是湖北省公布的首批受保护湖泊之一,按照《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规定,在湖泊保护区内,禁止建设与防洪、改善水环境、生态保护、航运和道路等公共设施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志愿者们纷纷呼吁“停止内泊湖的开发项目”。
   【记者调查】
   总投资十亿 去年11月开建

   2月23日,记者来到位于沙市区观音垱镇内泊湖。站在大堤上远望,湖中有序地竖起了大量柱桩,直径约40厘米,伸出水面1米有余,绵延不断,蔚为壮观。
   稍远处的湖中央,有类似钻井台的打桩船停泊,但未见施工。湖边村民老朱告诉记者,“这片湖分为东湖和西湖,先前曾包给私人养殖。”他说,目前打完桩的主要是西湖部分,工人们说要搞光伏发电项目,去年11月底开始有施工队进来,“一两百人,个把月就在湖里竖满了柱桩”。
   进到内泊湖旁的村湾内,有操外地口音的施工工人在闲聊。他们指着一处正在搭建的小楼说,“这是将来的发电办公楼,听说环保要来检查,都暂时停工了,不盖楼,也不再出船打桩了”。
   昨日,记者查阅沙市区观音垱镇官方网站发现,内泊湖“渔光互补”项目工程于去年11月上旬举行开工仪式,总投资9.9亿元,25年总发电量26亿度。网站称该项目是“农、渔、光互补”,利用内泊湖渔场优势资源,打造高效设施农业、渔业、观光、旅游与光伏发电一体化主体产业。
   而记者从相关部门获得的文件也显示,省发改委于此前也出具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共分为两期,投资额均为49499.7万元,总计近十亿元。荆州市沙市区农业林业水利局、国土资源分局及规划、电力、环保等部门也曾就该项目出具相应文件,如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问题的说明”称,环境影响评价还在办理中。
   沙市区环保分局负责该项目环评行政审批的吴科长告诉记者,今年春节前确实接到企业的环评申请,按照程序需要前期对该项目进行公示,“目前来看,该项目在公示期间已受到相关质疑,特别是省市水利部门认定其有违反法规之处,所以此次环评不会通过”。


   【企业回应】
   项目系当地招商引资引进

   楚天都市报记者采访得知,内泊湖“渔光互补”项目由荆州市信达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目前施工交由甘肃安装建设集团公司负责。
   甘肃建设的项目负责人王国辉介绍,从去年11月底率人进驻这里,为抢工期加班加点干,原计划是在今年4月底前做完项目的一期工程,一期设计发电量为30兆伏,“突然说停工后,我们两三百人每天闲着,急死了”。
   王国辉称,作为前期工程的安装方,他们投入了近3000万元。“据说项目手续基本都有,就差一个环评手续。如果项目真的无法继续,这些钱不是打了水漂?”
   作为该项目的业主方,信达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孟凡魁向记者解释称,光伏发电本就是绿色环保,而且列入了定点扶贫,“项目是两年前区政府招商引资引起的,省发改委也有立项。水面发电,水下还能从事特种养殖,‘渔光互补’肯定能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孟凡魁称,这个发电项目的经营权是25年左右,“到时候项目结束,我们还会恢复湖的原貌”。
   【省湖泊局】
   湖面光伏发电未经审批

   内泊湖光伏发电项目经网络披露后,迅速引起各级部门高度重视。
   2月8日左右,荆州市水利局派出水政监察执法人员赶到现场调查,认为该项目“确实存在触犯水法规的一些条例问题”,并责成沙市区水利部门作出调查处理。而荆州市沙市区环保分局也证实,该起开发项目并未获得环评审批,涉事企业开工建设属于“未批先建”。
   2月17日,省湖泊局湖泊管理综合处人士针对此事回应称,经调查,内泊湖“渔光互补”项目审批手续并不完备,已责成相关执法部门督促相关企业停工整改。该人士还强调,目前我省水利部门未批复过任何一家公司在湖泊水面开展“渔光互补”光伏发电,“只在漳河水库和熊河水库有相关试点,利用水库的坡边搞小规模试验”。
   【最新进展】
   企业已着手自行拆除施工

   记者昨就此事采访荆州市及沙市区水利部门得知,经水政监察执法介入,内泊湖光伏发电项目企业已开始着手自行拆除湖中的相关设施。

沙市区水政监察执法队韩大队长告诉记者,按照《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已责令施工方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湖泊的原状。韩大队长称,26日他们已再次前往现场,督促企业施工方先期自行拆除内泊湖中的柱桩。“按照相关处理程序,拆除应该先是责令企业方自行实施,如果自拆不顺利,会再由执法部门组织拆除。”

昨日,孟凡魁也向记者表示,他们服从水利执法部门的处理决定,已着手自行拆除湖面设施。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吉林油田45万千瓦风光发电项目全容量并网投产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26-09-04 09:15:08

吉林油田45万千瓦风光发电项目于8月30日实现全容量并网投产,其中包含10万千瓦光伏和35万千瓦风电两部分。项目充分利用油田闲置土地、低效井场及排涝区等空间,采用“光伏+风电”复合布局和“分期开工、分步实施”模式。风电部分于2025年12月16日开工,光伏部分已于今年2月投运;截至并网,累计发电8762.5万千瓦时。面对极寒、大风、沙尘等恶劣施工条件及工期紧、协调难等挑战,项目部通过日调度、周复盘、月总结机制,“百日会战”攻坚,以及精细化安全管控(如风速实时监测、“无票不作业”等),实现零安全事故与高效建设。项目年发电量约8.75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标准煤26万吨、减排二氧化碳72万吨,标志着吉林油田加速向绿色低碳转型。(199字)

16.13亿元!中来股份中标浙能能服户用光伏项目来源:中来股份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1 09:58:28

中来股份控股子公司中来民生与全资子公司中来智联组成的联合体,中标浙江浙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浙能能服)第三批户用光伏项目EPC及运维总承包框架协议,中标金额约16.13亿元。该项目为关联交易,招标方浙能能服系中来股份控股股东浙能电力的全资子公司,但因属公开招标,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免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EPC工程覆盖浙江省全域,涵盖前期手续、资源开发、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并网协调及运维移交等全周期工作,建设总容量目标750MWp,分阶段完成:2026年底前不少于100MWp,2027年底前累计不少于300MWp,2028年底前累计不少于500MWp。框架协议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或达标之日止。运维服务同步覆盖已移交电站,期限至2030年12月31日,费用按年度分三期支付,并设抢修费实报实销机制。(199字)

广州发展:拟投资8.53亿元建设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来源:金融界 发布时间:2026-08-31 07:11:57

广州发展(600098.SH)拟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新能源集团,投资约8.53亿元建设南靖山城2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项目选址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采用“水上光伏、水下养殖”的复合开发模式,规划总装机容量200兆瓦,并同步配套建设20兆瓦/40兆瓦时储能系统及一座220千伏升压站。目前,项目已取得政府备案许可和电网接入批复,具备开工条件。此举旨在加快公司新能源业务布局,扩大清洁能源装机规模,并首次实质性拓展至福建省市场,推动区域绿色能源结构优化与可持续发展。

山东2026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第二批共20个装机规模183.3073万千瓦来源:山东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8-31 06:59:34

山东省能源局于8月28日公布2026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第二批名单,共纳入20个项目,总装机容量183.3073万千瓦。这批项目经企业申报、市县审核及省级评审等程序确定,须于2027年前实现全容量并网;逾期未投运的将被移出名单,并影响企业后续项目申报及所在市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通知要求各市能源主管部门强化用地、用海等要素保障,落实三级责任人机制,推动项目如期开工投产;国网山东电力需优化电网接入流程,促进接网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开发企业须依法合规建设,同步建成配套储能,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并及时完成项目建档立卡和绿色电力证书申领工作。(199字)

江苏120MW光伏发电项目签约落地!来源:中节能太阳能华东区 发布时间:2026-08-28 06:22:06

8月20日,江苏省如皋市吴窑镇人民政府与中节能太阳能华东区签署投资合作协议,正式落地中节能如皋吴窑12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位于如皋市吴窑镇,采用“水上光伏发电、水下渔业养殖”的复合开发模式,旨在统筹利用闲置坑塘水面资源,在保障清洁能源发电的同时,兼顾水产养殖功能。通过空间立体化利用,项目推动新能源产业与传统农业融合发展,提升土地(水面)综合产出效益。作为重点清洁能源项目,其建设将助力当地优化能源结构、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并为区域乡村振兴提供产业支撑。

浙能兰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太阳能光伏组件招标来源:中国电力招标网 发布时间:2026-08-27 10:41:19

浙能兰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于8月24日启动太阳能光伏组件公开招标。招标方为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划采购单块尺寸为2382mm×1134mm的光伏组件共计3810块。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参与投标,强调供应商须具备直接供货能力。投标及远程开标统一通过浙能集团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平台和“浙江能源投标管家”系统在线完成,全流程实行数字化管理。投标截止与远程开标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9时30分。该项目是浙能集团推进清洁能源布局、实施厂内分布式光伏建设的重要环节,旨在提升自有厂区绿色电力自给能力。(198字)

10GW光伏电池未能投产,被要求退回2.4亿元扶持资金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8-26 07:57:27

*ST沐邦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广西沐邦因未能按约推进并投产“10GW TOPCON光伏电池生产基地项目”,收到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委会财政金融局通知,要求退回已拨付的2.4亿元重大工业项目建设扶持资金。该项目系公司与梧州市政府签署投资合同所建,但长期未达约定建设及投产进度。截至2026年半年度报告期末,公司已就该笔款项全额计提相关负债。若最终完成退款,将对公司当期及后续利润、现金流和整体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公司正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审慎应对相关风险。

云南50MW光伏项目公示!来源:临沧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8-24 08:14:04

云南临沧市镇康县军赛乡中厂村拟建忙吉利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二期),总投资约1.79亿元,由湘投国际电力(镇康)有限公司承建。该项目为50MW交流侧装机容量的地面光伏电站,直流侧装机达61.0896MWp,采用92560块660Wp单晶硅双玻高效组件,配套156台320kW组串式逆变器及相应箱式变压器、35kV集电线路和1座220kV升压站。光伏阵列按16个3.2MW子单元划分,组件以25°–30°固定倾角安装,结合地形采用2排13列竖拼布置;电气系统按“组件串—逆变器—箱变—集电线路—升压站”层级设计。项目施工周期为6个月,目前正处于环评拟审批公示阶段。

2.21元/W!云南保山48.78MW光伏发电项目EPC公示中标结果来源:光伏盒子 发布时间:2026-08-24 07:55:47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们近日,【莫卡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公示中标结果。该项目中标人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中标价格为10789.219806万元,折算单价为2.21元/W。据悉,该项目招标人为云绿能(保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地点位于云南省保山市,额定容量40MW,安装容量48.7816MWp。附招标公告:文章好看就点这里2026光伏热门项目、人脉资源部分素材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公

募资27.6亿元!上市企业加码光伏业务来源:新浪财经 发布时间:2026-08-20 08:41:16

帝科股份拟通过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不超过27.6亿元,用于拓展和强化主营业务。募投项目包括两大类:一是产能扩张,即“年产2000吨贱金属少银光伏浆料项目”(含1500吨TOPCon银铜浆料和500吨混合镍贱金属浆料)及“存储芯片封装测试基地项目”;二是技术研发,即“下一代高效光伏电池金属化浆料研发项目”与“半导体封装研发中心项目”,同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偿还银行贷款。光伏导电浆料为公司核心业务,2023—2025年收入占总营收超80%,且相关产品已实现量产,可依托现有客户与渠道快速落地。项目具备明确经济效益,其中浆料扩产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达18.03%。

浙江温州洞头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政策征求意见来源:洞头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6-08-19 14:11:16

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8月1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征询期为2026年8月17日至9月18日。该文件旨在推动辖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发展,重点围绕项目规划、建设、并网、验收及运行等环节,强化全流程规范管理。公告明确了公众提交意见的三种渠道:邮寄信函至洞头区发改局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或拨打能源和环境科电话反馈,并要求来件注明文件名称及“修改意见”字样。附件同步提供了征求意见稿全文,供公众查阅参考。此举体现了地方政府在新能源领域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治理规范化水平的工作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