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国家能源局在下发2016年光伏新增装机目标之际,首次提出从2016年起开始执行为期4年的光伏扶贫计划,要求截至2020年,光伏电站扶贫装机量为10GW,计划平均每年完成2GW目标。
进入第一批光伏扶贫大名单的省份共有14个:河北、河南、安徽、山西、山东、湖北、陕西、云南、甘肃、吉林、江西、江苏、湖南、辽宁。
山东获批1.1GW光伏扶贫指标;河北、江西、安徽、山西分别获批850MW、620MW、612MW、584MW光伏扶贫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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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规模
2016年12月22日,能源局下发特急文件《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规模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有追加2016年度光伏电站建设规模需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提前使用2017年建设规模,追加规模在其2017年应下达的建设规模中相应扣减”。
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追加规模最多不超过100万千瓦,超过50万千瓦以上的明年不再下达其新增建设规模。在弃光超过5%的地区,除了国家已下达的2016年建设规模以外,不再增加2016年光伏电站建设规模。
对2016年采取竞争方式分配项目取得明显降低上网电价效果的黑龙江省、湖北省,各奖励光伏电站建设规模20万千瓦。
截至2017年1月底,全国十多个省份申报的2016年增补规模有望超过10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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