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光伏领跑技术基地应采取招标、优选等竞争性比选方式配置项目,而且应将电价作为主要竞争条件。基地内单个光伏电站项目的建设规模原则上应在10万千瓦以上,项目采用的光伏组件等主要光伏产品须符合光伏“领跑者”先进技术产品指标。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西藏和海南在不发生弃光的前提下,不设建设规模上限。
内蒙、福建、江西、湖南等省区的光伏电站指标有所降低。原因:一是2015年度的指标完成度不足,二是上述地区并网量激增导致电力消纳和送出压力过大,不宜大量上马。
02
光伏领跑技术基地
2016年光伏领跑技术基地建设规模共计5.5GW,占此次下达指标的30%
另外,从本次出台的目标也可观察到,中国政府的光伏政策慢慢转向领跑者计划、分布式电站、光伏扶贫计划等更具实质效益的项目,并首度提出追踪指标落实状况、电站发电情形的要求。
这显示中国太阳能政策已从过往一昧追求安装量的风格,慢慢转而重视电站的品质,逐渐发展为更为成熟的市场。
03
2016年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
2016年10月17日,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下发了《关于下达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280)中规定
本批光伏扶贫项目总规模516万千瓦,其中,村级光伏电站(含户用)共计218万千瓦,集中式地面电站共计298万千瓦。